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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標題:
- 農村再生如何協助產業活化?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依其計畫應包括產業活化項目,經審查通過後將依社區所擬需求,辦理產業活化計畫,其有關其他相關主管機關處理者,則會同該主管機關辦理。二、本會相關產業活化措施,由農業發展條例及本會正推動精緻農業方案,以健康農業、卓越農業及樂活農業促進農業發展,包括建立老農退休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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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四、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就實施「農村再生計畫」之地區,得訂定「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對轄區內土地使用依其性質作功能性分區規劃及公共設施配置;除提高農村土地之管理效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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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爰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之農民集居聚落係可經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同意,並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有農村活化再生需要者,該農民集居聚落亦得準用相關規定擬訂農村再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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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以農村社區為計畫範圍,經共同討論後擬訂農村再生計畫,並互推其中依法立案之單一組織或團體為代表,將該農村再生計畫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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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社區提送農村再生計畫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審查之文件: 一、農村再生計畫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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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縣市政府在研擬農村再生總體計畫時,應先徵詢所轄鄉鎮市公所意見,並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鄉鎮公所角色仍受相當之重視。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可參與農村再生宣導,協助推廣農村再生政策,配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屬分署業務,提供諮詢、產業及土地法令說明及各項申請服務。六、鄉鎮市區公所可受委託執行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各部門對農村之建設事項,例如文建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委會、環保署、交通部觀光局等,在農村社區所推動之相關文化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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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區組織代表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二)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將農村社區所提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納入,彙整訂定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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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強化農村社區之自主精神,落實農村再生計畫內容,農村社區得依已核定之計畫內容,提報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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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由該社區提議變更之在地組織或團體,依照相關規定公告並經農村社區居民會議決議等程序,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後,函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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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標題:
- 農村再生計畫之審查方式。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分為書面審及現場勘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審查小組會議時,得同時辦理,以減少對社區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