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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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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題:
    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9-21
    容:
    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規範由農村再生基金所支應之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及相關作業事項,特訂定本處理原則。二、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於本署暨所屬分署核定後,應依本處理原則辦理,本處理原則針對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所坐落之土地地權、容許使用、設施之產籍登記、維護管理、土地使用同意年限等事宜作規範,其適用於本署暨所屬分署自行興建、三、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坐落於私有土地者,應於發包前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附件一)及依本處理原則第十二點規定取得認養契約。
  • 22.
    題: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作業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8-06
    容:
    農業部為使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審查農村再生計畫,得以依循一致之標準作業程序,特訂定本作業注意事項。二、依農村再生條例第3條規定,農村再生計畫指由農村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依據社區居民需要所研提之農村永續發展及活化再生計畫。該計畫為一願景式計畫,非屬建設計畫,計畫中提列之執行事項另於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中審核辦理。三、為使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小組於審議時確實瞭解農村社區之規劃過程及發展情形,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於辦理審查小組會議時儘量同時辦理實地勘查,
  • 23.
    題:
    農村社區辦理訂定社區公約作業方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5-30
    容:
    一、農村社區為管理及維護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公共設施、建築物、景觀,得就其相關管理維護義務及使用權利等三)社區公約制定會必要時得邀農村再生計畫後續管理維護工作之重要關係人(如社區志工組織或人員、本署或所屬各分署得不定期檢核農村社區依社區公約進行農村再生計畫之後續維護管理情形,作為後續補助參考。六、農村再生計畫定有社區公約者,主管機關應優先補助。水土保持局 附件一附件一社區公約範本 為維護管理本社區農村再生計畫之公共設施、建築物及景觀,提升本社區整體風貌,特依農村再生條例第二十條規定,
  • 24.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村再生設施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112.01.0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3-19
    容:
    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下以簡稱水保局)主辦之農村再生相關計畫時,監造單位及承包廠商(抽驗作業:(一) 依第二點所辦理之農村再生相關計畫於抽驗時應注意之事項如下:1.七) 各項抽驗作業之要領及合格之判定,詳農村再生設施抽驗要領及容許標準表 (以下簡稱抽驗要領及容許表,如附件一)(五) 抽驗不合格之工程,執行機關應依農村再生設施工程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之規定,將檢驗合格之品質查證紀錄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村再生設施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112.01.
  • 25.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村再生設施施工規範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1-04
    容:
    農村再生設施施工規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村再生設施施工規範標準中華民國108年4月1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農字第1081862650號函修正發布農村再生設施施工規範「第03210章鋼筋」、「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及「ichun0608 農村再生設施施工規範「第03210章鋼筋」、「第 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舖面」部分規定修正總 說明農村再生設施施工規範係自一百零一年一月四日公布施行,其間歷 經一次修正。
  • 26.
    題: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7-20
    容:
    第一條 本細則依農村再生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之。第二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所稱一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配合國土計畫及農村再生政策方針,就直轄市或縣(市)農村發展資源,依本條例第八條規定,以主題式發展構想擬訂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前項計畫擬訂時,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徵詢轄區內各鄉(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擬訂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後,應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主管機關應將各界提供意見之處理情形及擬訂之農村再生總體計畫,一併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 27.
    題:
    農村社區建設績效獎勵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6-01
    容:
    第一條 本辦法依農村再生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第二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考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農村社區建設,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領取第一項之獎金,以用於農村再生業務有關之支出為限,且不得發放於機關員工。第八條 本辦法所需相關經費,由農村再生基金項下支應。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28.
    題:
    農村再生社區公約訂定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5-31
    容:
    第一條 本辦法依農村再生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第二條 農村社區為管理及維護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公共設施、建築物、景觀,得就其相關管理維護義務及使用權利等事項,二、農村再生社區公約草案。三、異議意見之提出方式及期限。前項異議意見之提出,應以書面為之,並載明姓名、農村再生社區公約訂定辦法imliao 附件:○○(農村社區名稱)社區公約範本 為維護管理本社區農村再生計畫之公共設施、建築物及景觀,提升本社區整體風貌,特依農村再生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共同簽署訂定本公約條款如下,
  • 29.
    題:
    農村社區個別宅院整建補助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5-31
    容:
    第一條 本辦法依農村再生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以能增進農村社區整體景觀為限,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一、坐落於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所定個別宅院整建之範圍。二、樣貌、色彩、材質、綠美化應符合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三、私人所有。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農村再生基金支應之。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30.
    題:
    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作業注意事項(106.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4-22
    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推動農村再生並執行農村再生條例與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特訂定本注意事項。二、實施範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社區。三、受理程序:(一)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於農村再生歷程網(http﹕//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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