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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1-12
- 內容:
- 滾動式的討論農村再生計 畫草案內容。 4.具備召開社區會議之能力。 3.認識農村營造相關操作策 略及方法。滾動式的討論農村再生計 畫草案內容。 4.具備召開社區會議之能力。 八、培根課程應辦理之核心課程 及檢核方式如下:檢核點:完成模擬社區會議 或社區大會、討論並初擬農 村再生計畫草案。 (五)前四款課程內容得以講座、 研習營、工作坊、個案討論、檢核點:完成模擬社區會議 或社區大會、討論並初擬農 村再生計畫草案。 (五)自選課程詳如培根計畫開 課標準作業程序(如附件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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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三條 農村社區在地組織及團體於擬 訂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前,應先接受農 村再生培根計畫之訓練。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擬訂農村 再生計畫草案時,應召開社區居民會 議,邀請社區居民、項社區居民會議,應於開會七日前將 會議通知及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公告 於村里辦公室,及社區活動中心或集 第六條 農村再生計畫草案經社區居民 會議通過後,應由社區組織代表檢具 農村再生計畫二十份及下列文件各一 二、農村再生計畫草案。 三、社區成年居民得於所定期限內向 指定機關提出意見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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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三條 農村社區在地組織及團體於擬 訂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前,應先接受農 村再生培根計畫之訓練。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擬訂農村 再生計畫草案時,應召開社區居民會 議,邀請社區居民、項社區居民會議,應於開會七日前將 會議通知及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公告 於村里辦公室,及社區活動中心或集 第六條 農村再生計畫草案經社區居民 會議通過後,應由社區組織代表檢具 農村再生計畫二十份及下列文件各一 二、農村再生計畫草案。 三、社區成年居民得於所定期限內向 指定機關提出意見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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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三條 農村社區在地組織及團體於擬 訂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前,應先接受農 村再生培根計畫之訓練。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擬訂農村 再生計畫草案時,應召開社區居民會 議,邀請社區居民、項社區居民會議,應於開會七日前將 會議通知及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公告 於村里辦公室,及社區活動中心或集 第六條 農村再生計畫草案經社區居民 會議通過後,應由社區組織代表檢具 農村再生計畫二十份及下列文件各一 二、農村再生計畫草案。 三、社區成年居民得於所定期限內向 指定機關提出意見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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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標題:
-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三 條 農村社區在地組織及團體於擬訂農村再生計畫草 案前,應先接受農村再生培根計畫之訓練。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 項規定,擬訂農村再生計畫草案時,應召開社區居民 會議,邀請社區居民、體召開前項社區居民會議,應 於開會七日前將會議通知及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公告 於村里辦公室,及社區活動中心或集 第 六 條 農村再生計畫草案經社區居民會議通過後,應由社區 組織代表檢具農村再生計畫二十份及下列文件各一 二、農村再生計畫草案。 三、社區成年居民得於所定期限內向指定機關提 出意見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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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三條 農村社區在地組織及團體於擬 訂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前,應先接受農 村再生培根計畫之訓練。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擬訂農村 再生計畫草案時,應召開社區居民會 議,邀請社區居民、項社區居民會議,應於開會七日前將 會議通知及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公告 於村里辦公室,及社區活動中心或集 第六條 農村再生計畫草案經社區居民 會議通過後,應由社區組織代表檢具 農村再生計畫二十份及下列文件各一 二、農村再生計畫草案。 三、社區成年居民得於所定期限內向 指定機關提出意見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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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標題:
- 109年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三條 農村社區在地組織及團體於擬 訂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前,應先接受農 村再生培根計畫之訓練。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擬訂農村 再生計畫草案時,應召開社區居民會 議,邀請社區居民、項社區居民會議,應於開會七日前將 會議通知及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公告 於村里辦公室,及社區活動中心或集 第六條 農村再生計畫草案經社區居民 會議通過後,應由社區組織代表檢具 農村再生計畫二十份及下列文件各一 二、農村再生計畫草案。 三、社區成年居民得於所定期限內向 指定機關提出意見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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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標題:
- 110年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三條 農村社區在地組織及團體於擬 訂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前,應先接受 農村再生培根計畫之訓練。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 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擬訂農 村再生計畫草案時,應召開社區居民 會議,邀請社區居民、前項社區居民會議,應於開會七日 前將會議通知及農村再生計畫草案, 公告於村里辦公室,及社區活動中 第六條 農村再生計畫草案經社區居民 會議通過後,應由社區組織代表檢 具農村再生計畫二十份及下列文件 二、農村再生計畫草案。 三、社區成年居民得於所定期限內 向指定機關提出意見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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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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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條例
- 發布日期:
- 2021-10-06
- 內容:
- 一、農村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依「農村再生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擬訂農村再生計畫草案時,應召開社區居民會議,邀請社區居民、土地所有權人、在地組織或團體及鄉(鎮、市、區)公所代表參與共同討論, 二、農村社區在地組織及團體召開社區居民會議,應於開會七日前將會議通知及農村再生計畫草案,公告於計畫範圍內之村里辦公室,及社區活動中心或集會地點,並得以其他適當之方式通知社區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