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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觀系爭勞動合約第2條、第4條第1項暨第7條前段等明文可 知,被上訴人雖非所服務之社區社區居民委員會編制內成 員,惟其等必須在工作期間內長期駐點於社區內,並參與 社區治理工作,是海滄區民政局或海安公司於海滄區人民政府網站 上張貼之「關於招聘台胞擔任海滄區社區主任助理的簡 章」公告,明文認同「九二共識」為招聘條件,僅沿用一 貫手法,其宣示意義的成分較大,此由系爭勞動合約中並 無列此為簽約前提或契約義務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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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標題:
- 利衝法施行細則說明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得提出申請 書,並記載下列事項: • 一、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其 為法人或其他設有代表人、管理人之團體者,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 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 所。 • 二、被申請迴避公職人員之姓名及其服務機關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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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明定辦理農舍移轉承受人資格核定時應備證明文件。(第18條之1第3項) 希望透過限制農舍移轉之承受人資格,達到真正落實「臺北: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兯司。 肆、 網站資源 行政院農委會(2015)。 主持人 其他縣市政府有一些案例,有一些投機客為了買農地,因為他可能買了農 地,還要取得很多證明文件才能興建農舍,可能規定也比較麻煩,所以他 尌會跟老農合作,因為老農興建簡單,所以他讓老農去申請,蓋完兩年之 後移轉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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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不太嚴重 □ (04)完全不嚴重 □ (98)不知道/拒答 說明文: 現行水土保持法規定,水庫集水區應全部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並且禁止任何的開 發利用(包括在公、私有土地上禁止建築道路、還算支持 □ (03)不太支持 □ (04)非常不支持 □ (98)不知道/拒答 說明文: 現行水土保持法規定,違反山坡地土地開發利用者,會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 下罰鍰,但是如果在「特定水土保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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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農村再生推動條例第一條明文指出,為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農村活化 再生,改善基礎生產條件,維護農村生態及文化,提升生活品質,建設富 麗新農村,特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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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像非農業的部分他開發的程度反而是比較嚴重的,這個部 分我們可以要求他就是在比例上面,或者水土保持的維護上面的程度上有所差 異性,然後就可以比較明文去限制或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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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傴依據廠 商提供文書證明為准,現無其他方式驗證證明文件之真實性或是 否故意隱匿,相關責任歸屬問題有待釐清,建議探討相關新修正 政府採購法第 7 條第6款條文明訂「 A10 比如說,如果是合格廠商,尌不用請他拿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尌拿出有沒 有繳稅的文件尌好了,也有遇到廠商印承攬手冊,裡面有10幾頁, 訪問者 可是在流程上有明文規定嗎? A25 這是採購法上的規定,也是有他們可以不用監辦的說明與依據,我覺得這 部分,以局裡面的採購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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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7024 法人或團體使用 利害關係人申請公職人員迴避申請書 申 請 人 法人或團體名稱 事業統一編號 管理人或代表人 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聯 絡 地 址 聯絡電話 被申請迴避公職人員 姓名 服 務 機 關 應迴避事項及理由 利害關係之所在 受理申請之機關團體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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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得獎者之獎金及獎品價值若為新臺幣 1,000元(含)以上者,須出具身分證明文件,並繳交中華民國國民身 分證影本。除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成績優異之前五名得獎 者外,主辦單位不另提供獎狀、參賽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得獎者之獎金及獎品價值若為新臺幣1,000 元(含)以上者,須出具身分證明文件,並繳交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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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三 裁判執法 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 19 之收受回扣罪, 重在保障公用工程之品質,特別明文嚴禁公務員就經辦 之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以免廠商偷工減料降低工程品質, 確實維護大眾之公共安全,對於公務員就應給付之公用 工程建築材料費或工程價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