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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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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3-11
    容:
    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勞務採購廠商資格審查表(一) 適用範圍: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勞務採購廠商資格審查表(二) 適用範圍: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技師事務所」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勞務採購廠商資格審查表(三) 適用範圍: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勞務採購廠商資格審查表(四) 適用範圍:景觀專業技術服務公司 案號: 採購標的:建築物使用類組符合內政部「公有建築物申請智慧建築標章適用範圍表」規定,且工程預算達新臺幣2億元以上者,
  • 2.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第五十四條 (農地沉砂池適用範圍) 農地沉砂池之種類與適用範圍如 下: 一、臨時性沉砂池:於開挖整地時, 以簡易施工方式就地取材所構築 之臨時性淤砂設施。 第一百十四條 (土壩之適用範圍) 土壩之適用範圍如下: 一、適用於河床質粒徑小、壩基附近 溪床具有不透水性,且取土容易 之地區。 第一百十八條 (擋土牆種類及適用範 圍) 擋土牆之種類及適用範圍如下: 一、三明治式擋土牆:位於開挖坡面 者,其有效高在四公尺以下為原 則;位填方坡面者,
  • 3.
    題:
    法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第 十六 條 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已依法委託經營 者,該公職人員非屬本法第二條之適用範圍
  • 4.
    題:
    利衝法施行細則說明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已依法委託經營者,該公職人員非屬 本法第二條之適用範圍。如機關團體已依法委託民間機構經營者,雖仍以機關團體名義 對外提供服務,惟實際係由民間機構經營者,該公職人員應非 屬本法第二條之適用範圍
  • 5.
    題:
    103年度「看見臺灣-山坡地土地保育政策發展廉政研究」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 與廢止準則)訂定「須特別保護者」認定標準,期使各種可能敏感區均納入規範(如經 濟部依地質法將於11月陸續公告地質敏感區等),擴大適用範圍,強化保育重於利用, 化解外界對「16%」疑慮。
  • 6.
    題:
    101年度「山坡地水土保持管理效能廉政研究」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技師監造施工 擬具水土保持計畫 審核水土 保持計畫 監督 管理 相關主管機關 圖2-1 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流程圖 2 貳、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 一、 適用範圍 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第4項規定,在第1項各款行為中,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 種類,且其規模未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者,其水土保持計畫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代替之;
  • 7.
    題:
    100年度「山坡地超限利用廉政研究」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2010年統計年報,目前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適用範圍之山坡地面積共計981,465公 頃,占臺灣總面積3,618,625 公頃之27%;超過海拔一千公尺以上 之國有林事業區、
  • 8.
    題:
    臺北市政府政風處研編之漫畫教材《Fight again!運動 鬥陣行》及英語學習雜誌短篇文章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2 3 臺北市檢舉獎金加碼 適用範圍再擴大!起訴即可領獎金!與中央分別申領!
  • 9.
    題:
    「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修正為「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並修正全部規定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17
    容:
    五、生態檢核分級與建議調整適 用範圍及新增強化二級選 項,係配合本署一百十三年 五月八日工程管理標準作業 程序-生態檢核標準作業書 內容修正辦理。
  • 10.
    題:
    修正「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保育治理及農路設施改善工程提報審查作業要點」第二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6-27
    容:
    持署工程管理標準作業程序-生態檢核標準作業書所訂適用範圍審查確認是否辦理生態檢核,適用生態檢核者依其檢日工程管理標準作業程序-生態檢核標準作業書之調整適用範圍及新增強化二級辦理原則等,爰修正現行第三款之內容。 二、生態檢核分級與建議調整適用範圍及新增強化二級選項,係配合本署一百十三年五月八日工程管理標準作業程 生態檢核分級與建議調整適用範圍及新增強化二級選項,係配合本署一百十三年五月八日工程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二、生態檢核分級與建議調整適用範圍及新增強化二級選項,係配合本署一百十三年五月八日工程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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