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 更新日期:113-10-22 瀏覽人次:162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臉書 推特 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業經行政院與考試院、監察院於108年8月1日以院臺法字第1080095192號、考臺組貳一字第10800057421號及院台申貳字第1081832173A號令會銜修正發布施行。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1080801)利衝法細則修正條文 146kb 2023-07-15 pdf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