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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申請 興 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面積、農舍用 地面積、農舍建築面積、樓層數 及建築物高度、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配置圖, 包括農舍用地面積檢討、農業經 營用地面積檢討、排水方式說明, 其比例尺不小於一千二百分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 相關法規所稱之基層建築面積;農舍 用地面積為法定基層建築面積,且為 農舍與農舍附屬設 一、農舍興建圍牆,以不超過農舍用 地面積範圍為限。 二、地下層每層興建面積,不得超過 農舍建築面積, 三、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其農 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農業用地 面積百分之十,扣除農舍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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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面積、農舍用地面積、農舍建築面積、樓層數及建築物高度、總樓地板面積、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配置圖,包括農舍用地面積檢討、農業經營用地面積檢討、排水方式說明,其比例尺不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相關法規所稱之基層建築面積;農舍用地面積為法定基層建築面積,且為農舍與農舍附屬設施建農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農舍興建圍牆,以不超過農舍用地面積範圍為限。二、地下層每層興建面積,三、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其農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扣除農舍用地面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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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申請興 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面積、農舍用 地面積、農舍建築面積、樓層數 及建築物高度、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配置 圖,包括農舍用地面積檢討、農 業經營用地面積檢討、排水方式 說明,其比例尺不小於一千二百與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 相關法規所稱之基層建築面積;農舍 用地面積為法定基層建築面積,且為 農舍與農舍附屬設施之 一、農舍興建圍牆,以不超過農舍用 地面積範圍為限。 二、地下層每層興建面積,不得超過 農舍建築面積, 三、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其農 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農業用地 面積百分之十,扣除農舍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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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申請興 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面積、農舍用 地面積、農舍建築面積、樓層數 及建築物高度、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配置 圖,包括農舍用地面積檢討、農 業經營用地面積檢討、排水方式 說明,其比例尺不小於一千二百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相關法規所稱之基層建築面積;農舍 用地面積為法定基層建築面積,且為 農舍與農舍附屬設施之水平 一、農舍興建圍牆,以不超過農舍用 地面積範圍為限。 二、地下層每層興建面積,不得超過 農舍建築面積, 三、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其農 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農業用地 面積百分之十,扣除農舍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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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申請興 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面積、農舍用 地面積、農舍建築面積、樓層數 及建築物高度、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配置 圖,包括農舍用地面積檢討、農 業經營用地面積檢討、排水方式 說明,其比例尺不小於一千二百與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 相關法規所稱之基層建築面積;農舍 用地面積為法定基層建築面積,且為 農舍與農舍附屬設施之 一、農舍興建圍牆,以不超過農舍用 地面積範圍為限。 二、地下層每層興建面積,不得超過 農舍建築面積, 三、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其農 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農業用 地面積百分之十,扣除農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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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面積、 農舍用地面積、農舍建築面積、樓層數及建 二、前款以外其他使用分區之水利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配置圖,包括農舍 用地面積檢討、農業經營用地面積檢 水方式說明,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相關法規所稱之基層建築面 積;農舍用地面積為法定基層建築面積,且為農 舍與農舍附屬設施之水 業經營用地面積 用地,其農舍用地面積 中華民國八十九 ,取得被繼承人 者,不在此限: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 不得超過該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扣除農 舍用地面積後,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之農業 經營用地應為完整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