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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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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推動農村人力培育
    資料來源:
    施政計畫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實務輔導或其他方式辦理培訓,深入農村社區提供專 家協助與輔導,培養社區居民具有自我管理、學習、規劃、提案等多樣能力 ,同時提升居民對農村社區整體規劃、建設、領導及永續經營等課題之技巧 與智能,促進居民自主參與社區營造與發展。
  • 2.
    題:
    農村再生第三期(109 至112 年度)實施計畫
    資料來源:
    農村再生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透過講座、研習、實務輔 導等多元化方式,強調自主學習,培育社區居民對農村社 區整體規劃、建設、領導及永續經營等技巧與智能。在地輔導及長期陪伴模式深入農村社區, 透過講座、研習營、工作坊、個案討論、實務輔 導等多元化方式,強調自主學習,培育社區居民 對農村社區整體規劃、建設、領導及永續經營等 技巧與智能;關於培訓內容與方式,悉參照農村 再生培根計畫執行注意事項辦理。
  • 3.
    題:
    105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資料來源:
    施政目標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並依全國各農漁村既有發展潛力及在地特色,透過專家及專業團隊深入農村社區,以在地陪伴主動輔導方式,強化農村社區整體規劃、建設、領導及永續經營的自主管理技能,引動社區由下而上凝聚共識、共同規劃及營造社區,促進農村活化再生及多元化發展,並依全國各農漁村既有發展潛力及在地特色,透過專家及專業團隊深入農村社區,以在地陪伴主動輔導方式,強化農村社區整體規劃、建設、領導及永續經營的自主管理技能,引動社區由下而上凝聚共識、共同規劃及營造社區,促進農村活化再生及多元化發展,
  • 4.
    題:
    99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補助型計畫年終評核
    資料來源: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修正農村再生 規劃工作方向,除已發包10 社區繼續依契約辦理外,其他 32個社區整體規劃停止辦 理。99年8月 4日農村再生條例公布施行, 為符條例精神,修正農村再生 規劃工作方向,除已發包10 社區繼續依契約辦理外,其他 32個社區整體規劃停止辦 理。
  • 5.
    題:
    九十八年度富麗新農村建設研提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1
    容:
    由農村社區內在地組織或團體,依農村社區整體規劃,提出構想及實施標的,討論並取得共識後,(二)辦理農村社區整體規劃、工程設計及工程發包施作等作業,已逾完成期限,經限期改善, (一)由農村社區內在地組織或團體,依農村社區整體規劃,提出構想及實施標的,討論並取得共識後,研擬富麗新農村建設申請書一式十二份( (二)辦理農村社區整體規劃、工程設計及工程發包施作等作業,已逾完成期限,經限期改善,一)由農村社區內在地組織或團體,依農村社區整體規劃,提出構想及實 施標的,討論並取得共識後,研擬富麗新農村建設申請書一式十二份
  • 6.
    題:
    九十九年度農村再生社區整體規劃研提注意事項(100.12.9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一、為辦理農村再生社區整體規劃促進農村地區之活化再生,運用整合性規劃概念,建立未來導入農村再生發展區之(二)籌辦農村再生社區整體規劃委託計畫,依規遴選規劃團隊辦理。(三)辦理規劃項目、內容,請參照農村再生社區整體規劃章節目錄(範本)。(四)督導規劃之執行、考核、進度控管。九十九年度農村再生社區整體規劃研提注意事項(100.12.9停止適用)九十九年度農村再生發展輔助規劃研提注意事項」並修正為「九十九年度農村再生社區整體規劃研提注意事項」中華民國100年12月9日水保農字第1001867504號函停止適用
  • 7.
    題:
    農村再生計畫暨實質建設計畫試辦作業規定(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8-07-14
    容:
    須由農村社區內在地組織及團體之代表整合為農村再生促進會,依社區整體規劃,提出構想及實施標的,討論並取得共識後,依據在地發展需要而擬訂。十五、管理與維護:(一)農村再生計畫社區整體規劃內容,應配合地方景觀特色,兼顧經濟、安全及實用性,以利後續管理維護。(二)辦理農村社區整體規劃、工程設計及工程發包施作等作業,已逾完成期限,經限期改善,逾期仍未完成者,應終止或追繳計畫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