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村再生第三期(109 至112 年度)實施計畫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愛臺灣
水保做好沒煩惱 農村幸福樣樣好
:::

農村再生第三期(109 至112 年度)實施計畫

壹、計畫緣起

一、依據99 年8 月4 日總統公布施行「農村再生條例」規定,促進農、山、漁村(以下簡稱農村)永續發展及農村活化再生,改善基礎生產條件,維護農村生態及文化,提升生活品質。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1,500 億元之農村再生基金,於十年內分年編列預算,以有秩序、有計畫地推動農村活化再生,照顧我國農村及農漁民。

二、行政院以「安居樂業」、「生生不息」及「均衡臺灣」三大施政方向,在「均衡臺灣」政策方面,非直轄市縣市缺人缺經費,人口不斷流失,因此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統籌規劃,各部會共同辦理,積極推動「地方創生」政策,並宣示108 年為臺灣地方創生元年,根據地方特色,發展地方經濟,使年輕人回鄉,以解決偏鄉人口老化問題,農村再生第二期實施計畫(105 至108 年度)亦列為部會創生資源之主要計畫。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於107 年9 月辦理第6 次全國農業會議,廣邀產、官、學各領域代表,提出73 項具體結論(如附件),在「永續」方面,推動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地區之創新經營模式,加強城鄉綠色基礎建設;在「安全」方面,建置農產品安全單一權責機關,由農業部門負責管理生鮮及初級加工品業務、推動食農教育理念及立法,認同在地農業價值,支持國產農產品,不浪費食物;在「前瞻」方面,運用智慧科技,建構全國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設置智慧型冷鏈物流中心,在「幸福」方面,打造宜業宜居新農村、建立青農創新育成基地及創業專區,引導多元人才投入,完善從農輔導體系、推動農事服務業發展,建構人力調度專責機構及建立農業機具共享平臺,跨域整合人才及資源,平衡農村三生功能、發展綠色照顧,結合相關組織,善用農村熟齡等人力,投入社區產業、鏈結地方創生,建立在地經濟,共創農村青銀及公私協力關係,形成互助支持系統。全民共同攜手打造安全農業、幸福農民、富裕農村三生共構的永續農業。

四、農委會推動農村再生已完成訂定農村再生政策方針、農村再生整體發展暨第一期實施計畫(101 至104 年度)及農村再生第二期實施計畫(105至108 年度),分別經行政院以101 年9 月7 日院臺農字第1010054091號及104 年12 月22 日院臺農字第1040066510 號函核定,包括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推動農村再生計畫、農村產業條件與生活機能改善、農村社區農糧產業活化,以及農村休閒產業發展與活化等工作執行項目,全方位推動農村生活、生產、生態之三生整體發展與建設。

五、農委會延續農村再生第二期實施計畫(105 至108 年度)執行成果及精進滾動檢討,並依據上開第6 次全國農業會議結論,落實推動地方創生,解決農、林、漁、牧業(以下簡稱農業)及農村所遭遇問題,有計畫及系統性來協助臺灣農村整體發展,爰研擬本計畫。

貳、計畫目標

一、農委會自99 年「農村再生條例」通過後,設置農村再生基金啟動農村再生執行工作,並於前期完成階段性目標;為加速農村再生政策升級,106 年轉型為農村再生2.0,目的是在「全民共創人、自然與社會和諧共榮的新農村」之發展願景,打造宜居宜業宜遊的時尚農村。綠色資源及其延伸出現的產業與文化傳承,是農村有別於都市的根本差異,而「人」是發展成敗與否的關鍵。農村永續發展願景的根本在於人力資源的提升,透過智慧轉型,鼓勵並創造以農業為核心之產業的活化與創新。在建立以農村為主體的發展價值體系下,既提供現代公民一個宜居宜業宜遊的生活環境,且使農村成為國家重要自然資源與文化襲產的守護場域。

二、農村再生2.0 以農村社區為發展主軸,讓具有不同區位特性之農村適性發展,依照區域產業、自然資源與社會文化之特性發揮區域擴散,建構不同功能屬性的區域發展網路,且因應社會及氣候變遷的衝擊,透過智慧科技創新與社會創新形塑韌性農村。並且擴大全民、地方政府、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NGO)等不同單位參與,引進新的觀念與活力,強化跨域整合推動平臺,由相關單位共同執行推動,扣合生產、生態、生活及夥伴關係,作為引動農村政策及農業政策的引子,與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呼應,以「SMART賢輩」之重要關鍵元素強化農再行動計畫,著重於小農、食農教育、人力回流、科技、再生能源、地產地消、里山里海精神、高齡健康服務、再生農村傳統智慧及文化傳承等議題,更將包含農村婦女的賦權,強化農村再生各計畫與農業發展計畫,創造漣漪與共振效應,帶動農村發展綜效。在「全民共創人、自然與社會和諧共榮的新農村」之發展願景下,及配合行政院推動地方創生政策,農委會擬定農村再生整體發展目標如下:

(一)工作的農村

農村是能夠提供當代社會多元就業機會的環境,在產業發展上係指以農業為核心,延伸包括農產加工、農村服務等六級產業化之活絡農村經濟發展。

(二)生活的農村

農村是提供宜居、便利及科技之生活空間,有別於都市,農村展現了當代社會公民嚮往之生活風格,包括:樂活、慢活等價值的提供。

(三)守護的農村

農村乘載、守護著當代社會所珍視之各類農村文化資源,包括:農業地景、產業文化、自然資源,及相關技術等傳承與襲產。

(四)生機蓬勃的農村

在均衡城鄉發展的基礎下,農村是一個自然資源豐饒,並充滿活力、洋溢希望的社會環境,蓄積臺灣永續發展的基石量能。

參、工作項目及業務分工

本計畫之工作項目分工,涉及之業務職權與專業面向甚廣,為有效推動各項工作,由各業務單位與所屬機關全力配合推動,以分工合作模式辦理,詳細分工內容,詳如下表:

工作項目 辦理單位
1.在地經濟與競爭活力  
1.1生產結構調整-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 科技處、畜牧處、農糧署、各區農業改良場、國內學研單位
1.2農業人才培育-人力培育及企化經營 企劃處、畜牧處、輔導處、科技處、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水保局、農業試驗所、各區農業改良場
1.3行銷通路的開發-提升農產品的體行銷策略及開發新通路 輔導處、農糧署、種苗場
1.4適當科技的應用-ICT及農業物聯網整合應用 資訊中心、農糧署
2.生產環境與生活空間  
2.1農業地景的維護-農業地景的護與經營 水保局
2.2友善環境的促進-鼓勵友善環境耕作轉型 畜牧處、農糧署、漁業署
2.3基礎建設的改善-基礎建設與品質提升 輔導處、水保局
2.4土地使用的活化-土地使用與產權空間分配的調整 內政部土重處、企劃處
3.文化襲產與知識創新  
3.1農村價值的推廣-農村價值的傳承與再建構 水保局
3.2在地經濟的振興-發展具創新意涵的農村產業 輔導處、漁業署、林務局、水保局
3.3地方知識的產生-強化在地知識與農村社會文化價值 企劃處
3.4人力資源的厚植-活化農村發展的人力 輔導處、水保局、各區農業改良場
4.社會資本與夥伴關係
4.1社會資本的連結-城鄉交流與社會資本的連結 企劃處、畜牧處、輔導處、科技處、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水保局、農業試驗所、各區農業改良場、相關部會、各地方政府
4.2跨域合作的強化-跨域合作與創新網路的形成 企劃處、畜牧處、輔導處、科技處、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水保局、農業試驗所、各區農業改良場、相關部會、各地方政府
4.3夥伴關係的陪伴-在地夥伴能力的建構與陪伴 企劃處、畜牧處、輔導處、科技處、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水保局、農業試驗所、各區農業改良場、相關部會、各地方政府
4.4公私協力的建置-公私協力與網路化機制的建置 企劃處、畜牧處、輔導處、科技處、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水保局、農業試驗所、各區農業改良場、相關部會、各地方政府

肆、預期績效

一、吸引青年留農或返農

青年是農村永續發展的生命力,將針對青年優先導入青年農民專案輔導等農村再生產業輔導與配套資源,創造可吸引青年留農或返農發展的環境條件與利基,讓青年得以創新的經營模式在地深耕發展,成為農村及農業的新生力軍,加速農村人力結構改善。

二、創造就業機會

透過各類輔導措施,持續改善農業勞動條件,包括透過專業職能訓練、提供農業生產設施與技術協助、輔導農村產業升級加值、實施農村社區三生建設、引進青年農業人力等措施所新創或促進之各種年度就業機會人數;此外納入地方政府共同執行農村再生,對接我國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優化地方產業,鞏固就業機會。

三、帶動年度農業及農村休閒旅遊

休閒農業區、休閒農場、地方特色景點、創新農業體驗活動、農村再生社區等資源推廣農業旅遊,吸引遊客前往農村旅遊、體驗農村生活及在地消費等,有效促進城鄉交流及土地永續經營概念。

四、增加農業及農村經濟產值

藉由各項協助農村產業創新經營與加值發展之措施與計畫,輔導傳統業產銷模式轉型升級與加值,朝向企業化經營、加工、創新技術與銷售通路、休閒體驗服務等多元加值型的農業發展,進而增加或穩定農業及農村經濟產值。

五、推動農村活化再生

將透過輔導農村社區完成培根訓練、自主研提農村再生計畫,並結合各產業單位及部會資源,循序實施農村再生軟硬體建設,以促進農村活化再生。

六、改善農村再生社區整體環境品質

農村社區生產、生活及生態環境之改善,為農村再生計畫資源投入重點項目之一,投入農村建設資源,實質改善或提升農村再生社區整體環境品質。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農村再生第三期(109至112年度)實施計畫 3374kb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