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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2
- 內容:
-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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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3-12
- 內容:
-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第18條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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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3-11
- 內容:
- 114年2月27日廉財字第11405000680號函、監察院114年2月25日院台申壹字第1141830436惟因監察院本(114)年度業務預算遭刪減96%,據該院前揭函載明,致法務部與監察院共用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核平台」因經費不足,自114年3月16日批次起暫停提供授權介接服務,年度)申報資料 新系統可引用申報人於監察院之申報資料 登錄財產申報資料,未上傳前新系統會將資料暫存系統中並 保留兩份版本,可依其申報身分及受理申報 單位分別選擇監察院及法務部。 申報人在未登入的狀態下仍可查詢申報結果及財產申報授權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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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20
- 內容:
-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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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標題:
-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13
- 內容:
-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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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4-12-26
- 內容:
- 職場霸凌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或移送監察院或懲戒法院審議者,申評會得決議暫緩調查或評議,職場霸凌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或移送監察院或懲戒 法院審議者,申評會得決議暫緩調查或評議, 職 場霸凌 事 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或移送監察院或懲戒法院審議者,申評會得決議暫緩調查或評議,並視相關判決之情形重啟調查、職場霸凌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或移送監察院或懲戒法院審議者, 申評會得決議暫緩調查或評議,評議 進入司法程序之職場霸凌事件,或移送監 察院或懲戒法院審議者,調查小組得決議 暫緩調查及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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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2-24
- 內容:
- 十二、職場霸凌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或移送監察院或懲戒 法院審議者,申評會得決議暫緩調查或評議,並視相關 判決之情形重啟調查、 十二、職場霸凌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或移送監察院或懲戒法院審議者, 申評會得決議暫緩調查或評議,並 視相關判決之情形重啟調查、評議 進入司法程序之職場霸凌事件,或移送監 察院或懲戒法院審議者,調查小組得決議 暫緩調查及決議。 或予以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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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9
- 內容:
-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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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標題:
- 年度補助案公告資訊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4-11-04
- 內容:
-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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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