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3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71
依照
排序
  • 1.
    題:
    預告修正「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三條、第十九條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5-09
    容: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華路6號(
  • 2.
    題:
    預告修正「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部分條文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10
    容: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3.
    題:
    「114年青年回鄉行動獎勵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8-27
    容:
    獲獎之實作計畫,應按原規劃內容、期程完成,除經陪伴輔導員或委員提具書面建議 者外,不得申請展延期程或變更內容。
  • 4.
    題:
    預告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第七條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4-10
    容:
    為利於本年度考核後獎勵有功人員,以激勵士氣,採取較短公告期間確有其急迫及必 要性,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 (
  • 5.
    題:
    預告修正「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四條、第五條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4-08
    容: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6.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工程督導小組設置暨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督導小組設置暨作業要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8-11
    容:
    工程主辦機關(單位)建議者。 其他(有全民督工電話檢舉者或承包商於其他單位施工品質不良者等)。 工程主辦機關(單位)建議者。 3. 其他(有全民督工電話檢舉者或承包商於其他單位施工品質不良者等)。 工程主辦機關(單位)建議者。 3. 其他(有全民督工電話檢舉者或承包商於其他單位施工品質不良者等)。
  • 7.
    題:
    預告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6-30
    容: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本會水土保持局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 電話:
  • 8.
    題:
    預告修正「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部分條文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2-24
    容: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水土保持局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水土保持局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 (
  • 9.
    題:
    預告修正「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收費標準」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2-06
    容: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水土保持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水土保持局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 (
  • 10.
    題:
    預告訂定「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動植物疫災全民防災教育表彰辦法」。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11
    容: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本會水土保持局。
1 / 2 頁 , 共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