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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暨所屬機關 107年度 第1季至第4季(107年1至12月)補(捐)助明細表 單位:元 預算別 機關名稱 補助對象 直轄市或縣市別 計畫名稱 核定日期 核定金額 備註 公務預算 水土保持局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屏東縣 107年農地水土保持國際示範區建置計畫 10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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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元 單位:元 預算別 機關名稱 補助對象 直轄市或縣市別 計畫名稱 核定日期 核定金額 核銷日期 元 單位:元 預算別 機關名稱 補助對象 直轄市或縣市別 計畫名稱 核定日期 核定金額 核銷日期 核銷金額 備註 農再基金捐)助明細表 單位:元 預算別 機關名稱 補助對象 直轄市或縣市別 計畫名稱 核定日期 核定金額 核銷日期 核銷金額 備註 公務預算 水土保持局助明細表 單位:元 預算別 機關名稱 補助對象 直轄市或縣市別 計畫名稱 核定日期 核定金額 核銷日期 核銷金額 備註 農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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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00 1、受益或服 務對象滿意程 度 5 95 漁村培根課程滿意以上之比例 占受訪人數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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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
- 資料來源:
- 政策宣導執行情形彙整表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abc234 單位:元 機關名稱宣導項目、標題及內容媒體類型宣導期程執行單位預算來源預算科目執行金額受委託廠商名稱預期效益刊登或託播對象備註 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水土保持 局 水保60守護大地一甲子電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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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
- 資料來源:
- 政策宣導執行情形彙整表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元 機關名稱宣導項目、標題及內容媒體類型宣導期程執行單位預算來源 預算科 目 執行金額受委託廠商名稱預期效益刊登或託播對象備註 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水土保持 局 綠色照顧 推動農村新願景廣播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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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
- 標題:
- 110年度單位決算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山坡地範圍所劃分之集 水區治理單位為治理對象,並依治理等級劃分為 健檢維護區(A 級)治理單元內包含多條 待治理野溪及多處崩塌地,須考量保全 對象及災害潛勢之迫切性,以有效運用 經費, 對象及災害潛勢之迫切性,以有效運用 經費,爰此,本局將依每年經費額度, 持續推動分期治理區治理工作,釋全臺山坡地範圍內之集水區 環境變異情形,並依據集水區內保全對 象、土石流潛勢溪流、崩塌率及歷年投 入治山防災工程經費件數等資訊,待治理野溪及多處崩塌地,須考量保全 對象及災害潛勢之迫切性,以有效運用 經費,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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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
- 標題:
-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個案查定
- 資料來源:
- 單一窗口表單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受理對象:土地所有權人。3.檢附文件:1.查定:申請書、國民身分證影本。受理對象:土地管理機關。3.檢附文件:1.查定:申請函。2.更正查定:申請函、近10年內無違規紀錄證明文件,如為原住民保留地,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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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
- 資料來源:
- 行政透明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二、稽查對象本署所屬各分署辦理各項勞務採購案,必要時得增加署內各 業務單位辦理之勞務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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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
- 標題:
- 採購稽查小組稽查紀錄
- 資料來源:
- 行政透明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103條第1項 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本案於111年 8月9日開標前(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 及評選之對象(第4款)。廠商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 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選之對象,且廠商投標文件之審查應 包含但不限於資格條件,尚應包含規格或價格等其他條件,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選之 對象,且廠商投標文件之審查應包含但不限於資格條件,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 及評選之對象(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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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30
- 內容:
- 三、 新增本標準之適用對象及救助定義。 (修正條文第三條) 四、 增修死亡救助、管線及輸電線路 災害救助種類及標 準」第二條規定, 增列救助對象及救 助標準。 第五條 災害救助對象如 下: 一、 死亡救助: (一) 因災致死者。 三、 重傷救助:因災致重 第四條 災害救助對象如 下: 一、死亡救助:因災致死 或因災致重傷而死 亡者。前項第四款所稱受 災戶,指災害發生時已在 現址辦妥戶籍登記,且居 對象就醫時依該法 應自行負擔費用」 後之餘額,另該法 第五十一條並定有 不列入健保給付範 圍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