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00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96
依照
排序
  • 51.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04
    容:
    原住民族委員會、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地政單位及地政事務所為協辦機關; (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1.山坡地範圍劃入時,提供試驗用林地分布圖等資料。並得由鄉(鎮、市、區)公所公告公開受理土地所有權人、相關關係人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建議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管土地劃入山坡地範圍,得不經初劃展示程序,逕付初審。 (5)初審及修正:由縣(市)政府會同林務、地政、民政等單位,
  • 52.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02
    容:
    但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逕為分割、合併 之登記,不在此限。 (3)土地界址有糾紛時,應由申請人自行解決。 但由各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依 法逕為分割、合 併之登記,不在 此限。 (3)土地界址有糾 紛時,應由申請 人自行解決。 但由各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依 法逕為分割、合 併之登記,不在 此限。 (3)土地界址有糾 紛時,應由申請 人自行解決。
  • 53.
    題: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民集居聚落認定農村活化再 生需要作業方式」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6
    容:
    本部農村發展 及水土保持署各分署會 同本署、中央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及相關專家學者 共同會勘後提供意見。得由本會水土保持 局各分局會同本局、中央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 關專家學者共同會勘後 提供意見。公園區域之一般管制 區者,須於前開會議中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推薦,中央主管機 關始得核定。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推薦,中央主管機 關始得核定。 十二、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 第八條第三款之中央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 原住民地區為原住民 族委員會;國家公園地 區為內政部營建署;
  • 54.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作業 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8-14
    容:
    水土保持規劃書十五份,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六份,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轉本署或分署審查。由本署代辦農業部函復水土保持義務人及副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二)屬分署審查者,由分署函復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水土保持義務人。 (三)水土保持計畫(包括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審)定章(樣式如附件)及騎縫章八份;其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三份、水土保持義務人、承辦技師、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各一份,水土保持申請書件之機密文書等級及保密期限,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 (二)外聘審查委員徵詢:外聘審查委員聘任前,
  • 55.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3-08-09
    容:
    工均應遵守有關法令規定,包括施工地點當地政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並接受機關對有關工作事項之其經採購法主管機關或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取消優良廠商資格或全球化廠商資格,或經各機關依採購法第102如須由 廠商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使用執照或其他類似文件者,其因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以致有遲延時, 其他有關當地交通及環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應辦事項。 工地週邊協調事項: 加強工地週邊地區的警告標誌與宣導。撤換人員;其屬情節重大者,由機關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懲處 。 廠商應依品質計畫,辦理相關材料設備之檢驗,
  • 56.
    題:
    第八屆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05-23
    容:
    合作社/合作農場(2件): 「法院發給法人登記/變更證明」或「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發給設立/變更核准函」或「立案 證明」影本或「稅捐機關發給之核准函」影 本,請四擇一提供。
  • 57.
    題:
    修正「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部分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5-05
    容:
    重大公共工程或依其產業特性,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認定具必要性及特殊性,得不受挖方總量上限之重大公共工程或依其產業特性,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必要性及特殊性,得 不受分期施工及每期不超過二十公頃重大公共工程或依其產業特性,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必要性及特殊性,得不受挖方總量上限之限制。重大公共工程或依其產業特性,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必要性及特殊性,得不受分期施工及每期不超過二十公頃之限制。修正建築用地開挖整地定義及新增挖方總量上限由中央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就其開發利用之必要性及特殊性予以認定
  • 58.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3-01
    容:
    水土保持規劃書十五份,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六份,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轉本局或分局審查。由本局代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復水土保持義務人及副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二)屬分局審查者,由分局函復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水土保持義務人。 (三)水土保持計畫(包括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定章(樣式如附件)及騎縫章八份;其中,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三份、水土保持義務人、承辦技師、當地直轄市、縣(市)水土保持申請書件之機密文書等級及保密期限,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 (二)外聘審查委員徵詢:外聘審查委員聘任前,
  • 59.
    題:
    預告修正「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部分條文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2-24
    容:
    重大公共 工程或依其產業特性,經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 定具必要性及特殊性,得 不受挖方總量上限之限 制。重大公共 工程或其依其科技特性 需求,爰修正由中央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就其開發 利用之特殊性及必要性 予以認定者,不受挖方總 量上限之限制。但國 防建設、重大公共工程或 依其產業特性,經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必 要性及特殊性,得不受分 期施工及每期不超過二十重大公共 工程或其依其科技特性 需求,爰修正第一項,由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就其開發利用之特殊性 及必要性予以認定者,
  • 60.
    題:
    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評鑑項目之細項及配分表」(如附件),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1-13
    容:
    (2)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單位)配合辦理情形。 (3)教育宣導作為。 (4)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監督管理情形 。
6 / 10 頁 , 共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