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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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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 農農保字第1121865726號
聯絡人資料 坡地管理組 林明慧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農業部令-修正查定工作要點 55kb pdf
要點規定條文檔 173kb pdf
查定要點對照表 398kb pdf
附表 80kb pdf
格式一 170kb pdf
格式二 212kb pdf
格式三 136kb pdf
格式四 130kb pdf
格式五 130kb pdf
格式六 125kb pdf
格式七 124kb pdf
格式八 125kb pdf
格式九 132kb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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