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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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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1.
    題:
    農業部113年度補助科技計畫申請作業期程公告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10-06
    容:
    提出現有指南擴充意見,建立輸入展演用動物流向管理制度評 估。 陳柏廷 (02)23124616 btchen@moa. 辦理開發產品之說明會及座談會,蒐集使用者意見。 張茂萱 (02)2312-4093 mhchang@moa. 調查與收集產業利害關係人就增匯技術採用之意見,作為推動 土壤碳匯增匯政策之規劃參考。
  • 82.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04
    容:
    民政等單位,依山坡地範圍劃入初審意見表(如表八)所列條件審查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入案件,山坡地範圍劃出區檢討表」(如表九),敘明具體意見,另於四千八百分之一(或五千分之一)地籍圖、二萬五千分之一鄉(民政等單位,依山坡地範圍劃出初審意見表(如表十)所列條件審查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出 案件, 第十點表八 山坡地範圍劃入初審意見表修正規定 審查單位 審 查 項 目 意 見 審查 單位 核章 水土保持單位 1、標高在100公尺以上。
  • 83.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02
    容:
    申請人(或申 請機關)意見 其他機關 意見 其他事項 會勘單位及 人員(簽名) 申請人(或申請機關): 地政事務所(負責現場土地分割測量、 水土保持局 分局: 其他機關: 申請人(或申 請機關)意見 其他機關 意見 其他事項 □現場勘查照片(至少4張,表示土地現況、量測坡度及土壤有效深度等): □現場勘查照片(至少4張,表示土地現況、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分署: 其他機關: 申請人(或申 請機關)意見 其他機關 意見 其他事項 □現場勘查照片(至少4張,表示土地現況、
  • 84.
    題:
    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6
    容:
    得邀請有關機關、機構、團體或個人列席說明或提供專業意見。 七、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及幹事若干人,負責行政事務,由本部就農村水保署人員派兼之。本小組現勘及開會時,得 邀請有關機關、機構、團 體或個人列席說明或提 供專業意見。 三、本小組現勘及開會時,得 邀請有關機關、機構、團 體或個人列席說明或提 供專業意見
  • 85.
    題: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民集居聚落認定農村活化再 生需要作業方式」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6
    容:
    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 持署各分署提供意見。位 於都市計畫非農業區或 保護區之面積大於十公中央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及相關專家學者 共同會勘後提供意見。 九、本會水土保持局受理直轄 市或縣(政府檢送之 文件後,應請本會水土保 持局各分局提供意見。位 於都市計畫非農業區或 保護區之面積大於十公 頃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 關專家學者共同會勘後 提供意見。 修正機關(含所屬機關)名稱 及簡稱,農村社區會議 程序表 壹、 推派主席並詢問對議程有無意見。 貳、 確認出席人數:(應有農民集居聚落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成年代表出席。
  • 86.
    題:
    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2
    容:
    現勘人員 單位 簽名欄 現勘意見 (如無意見則免填具) 承辦人: 科長: 秘書: 副分署長: 分署長: 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認定勘查表 受理機關:則免填具) 現勘人員 單位 簽名欄 現勘意見 (如無意見則免填具) 第十六點附件九 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資料卡修正規定 一、 設施名稱: (計畫編號: ) 二、不得依據本表之程序辦理,應依審計 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並檢具處理意見轉請該管審計機關審核。
  • 87.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定水土保持區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修正為「農業部特定水土保持區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9
    容:
    得邀請有關機關 (構)、團體或個人列席說明或提供專業意見。 六、 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及幹事二人,負責行政事務,由本 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人員派兼之。得邀請有 關機關(構)、團體或個 人列席說明或提供專業 意見。 五、本小組召開會議審議及 辦理現勘時,得邀請有 關機關(構)、團體或個 人列席說明或提供專業 意見
  • 88.
    題:
    修正「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審核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5
    容:
    必要時 得辦理現場會勘,如有修正意見,由本部農 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彙整後,退請管理機關 (二)複審:管理機關依初審意見修正後,製作長期水土 保持計畫三十份,送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 持署提報本部特定水土保以下 簡稱審議小組)會議,針對初審意見辦理情形 及計畫工作項目、工作權責劃分、經費編列 情形等進行審議,含配置工程構造物之安定分析、水理計算、審查意 見彙整表、會勘紀錄表如附表三) (十三)所在地區分署 規劃單位 工程座標 X Y 勘查意見 工程用地:( ) 沒有問題,( ) 再協商(
  • 89.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2
    容:
    專業原則,給予當事人充分 陳述意見及答辯之機會。但當事人或證人有權力不對等之情形,被申請迴避之調查人員,對於該申請得提出意見書。被申請迴避 之調查人員在就該申請事件為准駁前,應停止調查工作。公 正、專業原則,給 予當事人充分陳述 意見及答辯之機 會。但當事人或證 人有權力不對等之 情形,公 正、專業原則,給 予當事人充分陳述 意見及答辯之機 會。但當事人或證 人有權力不對等之 情形,被申請迴避之 調查人員,對於該申請 得提出意見書。被申請 迴避之調查人員在就該 申請事件為准駁前,應 停止調查工作。
  • 90.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法規小組設置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法規小組設置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2
    容:
    本小組委員二至五人以 書面或其他方式提供諮 詢意見。 七、本小組未召開會議時,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委託 本小組委員二至五人以 書面或其他方式提供諮 詢意見。 修正機關簡稱,理由同修正 名稱說明。執行秘書 及幹事均為無給職,但 外聘委員出席會議或受 託提供諮詢意見,及受 邀列席會議之學者、專 家,得依規定支給出席 費、審查費及交通費。執行秘書 及幹事均為無給職,但 外聘委員出席會議或受 託提供諮詢意見,及受 邀列席會議之學者、專 家,得依規定支給出席 費、審查費及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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