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9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00
依照
排序
  • 11.
    題:
    訂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推動韌性坡地補助試辦 方案」,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0月15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11
    容:
    本契約雙方適用與準用下列法令: (一)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執行法及其施行細則。十六 條 其他法令之適用與準用 本契約雙方適用與準用下列法令: (一)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執行法及其施行細則。 第 十六 條 其他法令之適用與準用 本契約雙方適用與準用下列法令: (一)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執行法及其施行細則。
  • 12.
    題:
    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2
    容:
    四、 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 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 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者,該機關依間接強制或 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 13.
    題:
    修正「九份二山地震國家紀念地人車管制作業程序」(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5
    容:
    ⽬的 為執⾏災害防救法第⼆⼗七條第⼀項第⼆款及⾏政執⾏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以保障九份二山地震國家紀念地(以下簡 稱九份二山園區)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 明 一、目的 為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二 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 行政執行法第三十九條 規定,以保障九份二山地 震國家紀念地(以下簡稱 九份二山園區)用路人生 命安全, 一、目的 為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二 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 行政執行法第三十九條 規定,以保障九份二山地 震國家紀念地(以下簡稱 九份二山園區)用路人生 命安全,
  • 14.
    題:
    「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徵件,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提案截止,詳如公告計畫內容。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09-05
    容:
    得暫停補助款之撥付,撤銷或廢止原核准補助處分 之全部或部分,並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限期繳回全部或部分之 補助款,屆期不繳回者,依行政執行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一)經查明有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九條規定各款情事或違反 法令規定。
  • 15.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8-31
    容:
    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者,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 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者,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 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者,
  • 16.
    題:
    第八屆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05-23
    容:
    得暫停補助款之撥付,撤銷或廢止原核准補助 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限期繳回全部或 一部之補助款,屆期不繳回者,依行政執行法等相關規定辦 13 理: (一) 經查明有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各款情事或違 反法令規定。
  • 17.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第六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3-13
    容:
    四、 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 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 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 者,該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 18.
    題:
    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第三點附件一(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1-14
    容:
    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 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 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 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 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 公 眾 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 依 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 規 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 恢 復公眾使用,
  • 19.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第八點、第九點及第六點附件二(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請查照。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1-28
    容:
    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 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 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者,該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 執行之。 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 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 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者,該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 執行之。
2 / 2 頁 , 共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