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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4
- 內容:
- 遴選會議 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委員,以及農村水保署主管機關共同參與審查,依上述評估指標結果,綜合研判場域發展潛力與投入意願,遴選出適合進行後續個案輔導之對象。 (三) 遴選會議 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委員,以及農村水保署主管機關共同參與 審查,依上述評估指標結果,綜合研判場域發展潛力與投入意願, 遴選出適合進行後續個案輔導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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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4
- 內容:
- 是否已諮詢所在地建築主管 機關:□是 □否 H. 最近一期電費單 □有 □無 I.容許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之土地類型,惟仍須向設施物專責管理機關及所屬直 轄市或縣(市)政府洽詢是否有其他申設使用及管理規定,場域輔導計畫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一、 蒐集機關名稱: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二、於蒐集及推廣行銷等目的之各項業務執行,包括因業務 執行及各機關(構)業務協力等所必須進行之各項聯繫及通知等。為違章建築 ) 是否已諮詢所在地建築主管機關: □ 是 □ 否 最近一期電費單 □ 有 □ 無 土地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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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5-05-13
- 內容:
- 座談會部分更進一步聚焦於近年來各界關注的綠能產業議題,與談人分別從廉政制度建立、產業協力、行政風險控管等角度提出建言,提醒公務機關在推動政策時,應同步檢視內部流程設計,強化橫向溝通與風險辨識機制,從制度面建立廉政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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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5-05-13
- 內容:
- 營運至拆除階段之減碳方法,具備「來源可溯、數據可驗、結果可控」三大特色,能實際應用於發包規範、設計審查與執行驗收,為各級機關與業界提供具體作業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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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2
- 內容:
- 同一案件(計畫)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 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 事,各機關應撤銷該補助案件(計畫),並收回已撥付款項。申請單位應羅列計畫主持人近三年所執行及申請中之相關領域案件 (計畫)清單,同一案件(計畫)如已向其他機關(構)申請補助經費者, 請一併敘明其經費來源;同一工項及其內容,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另為本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 動向機關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填復「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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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5-09
- 內容:
-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二、修正依據: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第四項及第十四條之一第二項 。水土保持申報書代 替之種類及規模,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為配合水土保 持法第十二條第一 項各款行為之次 序,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 報書變更設計,並申請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 主管機關審查: 一、變更開發位置及範 圍。 二、增減計畫面積。應辦理水土保持 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 報書變更設計,並申請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 主管機關審查: 一、變更開發位置及範 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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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5-07
- 內容:
- 三、屬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三條行為,經主管機關同意。 四、修建鐵路、公路、農路以外之其他道路,路基寬度四公尺以下;於既有道路設置共同管道法所定之公共設施管線或農田水利法所定以管線型式施作之農田水利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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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5-05-06
- 內容:
- 藉由完整模擬演練,強化各機關協調與災時分工,以確保災害發生時能迅速有效應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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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5-05-06
- 內容:
- 指導官農業部黃政務次長昭欽對於縣府災情掌握、資訊研判、資源調度及跨機關協調的反應迅速、分工明確,展現扎實的整備成果給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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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5-04-30
- 內容:
- 為深化坡地防災整體機制與跨機關合作推動成效,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今(30)交通部公路局、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等機關分享近年重大坡地災害事件的應變作為與科技創新,同時邀請各縣市政府共同研討與交流,評估及衝擊危害分析等應用,並透過定期資訊公開與跨機關技術交流,擴大優良案例推廣與治理成效,同時提供相關機關作為汛期前強化防災整備工作之參考。 農村水保署強調,此次跨機關技術交流,不僅能提升各機關災後應變效率與科技研發能量,更有助於建立共通語言與協同作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