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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第十點) 十一、機關與受補助人共同簽訂契約及屆期評估續約事宜。(第十一 點)第十三點) 十四、契約未約定事項,由機關與受補助人另行協商辦理。(第十四 點) 十五、本方案得適時檢討辦理修正。符合前二點規定者,由本署所屬分署(以下簡稱補助機關)與符合資格之受補助人協商(附件一),並依補助項目性質或塘岸須採緩坡化設計者,經協商受補助人同意提供土地由補助機關進行緩坡化棲地營造,由受補助者填具同意書及相關文件(附件二)後,施作完成後,由補助機關填具檢查報告(附件三)並核撥補助,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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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10-06
- 內容:
- 建立農業碳匯計量方法學及增匯誘因機制-新增溫室氣體 排放清冊土壤碳匯章節 農業部113年度各綱要計畫施政重點與分工 本部及所屬行政機關委託或補助辦理 本部所屬試驗機構自行辦理 Li-Hua Jhan 一、農業科技管理及產業化 強化研發成果管理及產 業加值運用 113農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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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4
- 內容:
- 補助對象: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經政府核准立案可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性社團法其他注意事項:(一) 同一計畫已向其他機關申請並獲補助者,本署得撤銷其補助,亦得追回已撥付之補助款項。通過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發成果管理 制度評鑑之機關(構),得按計畫經費總額(不含行政管理費)依「中央機關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編列,並以(預估○人 日等,共○○元) 二、計畫提送(執行)機關名稱應為單位名稱(如○○大學),不可使用○○系/所 等內部組織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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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4
- 內容:
- 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以本部為主辦機關;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為提報機關;內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地政單位及地政事務所為協辦機關;其職責分工如下: (一)本部: 1.會同有關機關現場勘查、修正及異議案件處理。 4.行政院核定後本部公告之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圖說資料保管並提供閱覽,以及範圍查詢案件答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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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3
- 內容:
- 塌災害緊急應變及災後復原能力,綜整相關機關之災害 勘查資源,作為後續各項復建工作之參據,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發生有下列情事之一,本 部應通知各權責機關啟動本作業程序: (一)達本部各災害規模及通報層級一覽表敏感 性,非單一中央災害業務主管機關能救助處理,經 本部認為有必要辦理勘查者。 三、啟動本作業程序時,應由本部召集相關機關組成重大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勘查小組(以下簡稱勘災小 組),其成員如下: (一)權責機關代表:本部、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 原住民族委員會、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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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2
- 內容:
- 三、本查定工作,以農業部為主管機關,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 保持署(以下簡稱農村水保署)為執行機關,各縣(市)政府、 地政事務所及鄉(鎮、市、區)公所為協辦機關;其權責分工 如下: (一)農業部: 1.由農村水保署訂定年度查定計畫,或由該 署所屬分署配合公有地管理機關辦理。 (2)公有地由土地管理機關檢附申請函,向農村水保署所 屬分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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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8
- 內容:
- 二、本部及所屬機關(構)為落實零飢餓策略,應輔導、補助相關機關(構)、團體等辦理下列事項: (一)擴大服務:協助高齡者或經濟弱勢者取得衛生、安全及營養之餐食。 三、本部及所屬機關(構)為辦理前點第一款之補助,應依政策方向與實際需求訂定計畫補助規範,其內容應包含補助事項、 四、本部及所屬機關(構)為促進在地農業發展,增進農民所得,就第二點第二款第一目事項,得輔導直轄市、 五、本部及所屬機關(構)為促進在地農產品消費,減少食物浪費,就第二點第二款第二目事項,得輔導設有實體或線上賣場之農民團體於賣場設置惜食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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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6
- 內容:
- 廢止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2年8月13日農授水字第0921847079號公告劃定「嘉義縣竹崎鄉光華村嘉-008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其管理機關(嘉義縣政府、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現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之指定,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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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6
- 內容:
- 但代表機關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 委員因故出缺時,得補聘(派)之; 六、本小組現勘及開會時,得邀請有關機關、機構、團體或個人列席說明或提供專業意見。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為使法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 爰配合機關名稱及簡稱變更,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 組設置要點」為使法 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 爰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 二、依設置要點之體例,酌修 文字修正。持局是日改制為農業部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爰配合機關名稱變更,修 正機關名稱、簡稱及副首 長職稱;餘同第一點修正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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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6
- 內容:
- 持局改制更名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爰配合機關名稱及簡稱變更, 擬具「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 一、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修正機關(含所屬機關)名稱及簡稱。(修正規定第二、 三、八、九、十、十二點) 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 署」改制更名為「農業部漁業署」,爰修正該機關名稱。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升格為「農業部」,爰修正 該機關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