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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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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4-12-26
    容:
    申評會開會時,得通知當事人、關係人到場或以其他適當方式說明,並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五)申評會開會時,得通知當事人、關係人到場或以其他 適當方式說明,並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 申評會開會時,得通知當事人、關係人到場或以其他適當方式說明,並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 (五)申評會開會時,得通知當事人、關係 人到場或以其他適當方式說明,並得 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 申評會開會時,得通知當事人、關係人到場或以其他適當方式說明,並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
  • 2.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4-06-04
    容:
    (四)申訴案件之審議 ,得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說明;必要時,並得邀請與案情有關之相關人員或專家、學者列席說明。 (四)申訴案件之審議,得通知當 事人及關係人到場說明;必 要時,並得邀請與案情有關 之相關人員或專家、學者列 席說明。 (四)申訴案件之審議,得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 明;必要時,並得邀請與案情有關之相關人員或 專家、學者列席 明。
  • 3.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推動韌性坡地補助試辦方案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0-11
    容:
    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 【A.事前揭露】:本表由公職人員或關係人填寫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 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 ※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
  • 4.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暨所屬各分署配合檢察、廉政、調查機關發動刑事偵查作為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02-08
    容:
    或廉調機關「約談通知書」,經列為「犯罪嫌疑人」、「關係人」、「證人」身分時,應即時向直屬長官報告,並依指定時間準時到場應訊;本署同仁由政風室派員陪同前往,或廉調機關「約 談通知書」,經列為 「犯罪嫌疑人」、 「關係人」、「證人」 身分時,應即時向 直屬長官報告,並 依指定時間準時到 場應訊;本署同仁 由政風室派員陪同或廉調機關「約 談通知書」,經列為 「犯罪嫌疑人」、 「關係人」、「證人」 身分時,應即時向 直屬長官報告,並 依指定時間準時到 場應訊;本局同仁 由政風室派員陪同 前往,
  • 5.
    題:
    陡坡地崩塌災害防治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欲依照第一項規定進入他人所佔有之土地者須攜帶身分證件,以備關係人要求時出示。 欲依照第一項規定進入他人所佔有之土地者須攜帶身分證件,以備關係人要求時出示。 欲依照第一項規定進入他人所佔有之土地者須攜帶身分證件,以備關係人要 求時出示。
  • 6.
    題:
    土砂災害防止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規定進入他人占有土地,應攜帶可證明身份之證書,於關係人請求時提示之。依第一項規定進入他人占有土地,應攜帶可證明身份之證書,於關係人請求時提示之。定により他人の占有する土地に立ち入ろうとする者は、その身分を示す証明書を携帯し、関係人の請求があったときは、これを提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依第一項規定進入他人占有土地,應攜帶可證明身份之證書,於關係人請求時提示之。より他人の占有する土地に立ち入ろうとする者は、その身分を示す証明書を携帯し、関係人の請求があったときは、これを提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7.
    題:
    地滑等防治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欲依照第一項規定進入土地者,須攜帶身分證件,以備關係人要求時出示。 欲依照第一項規定暫時將無特定用途依照前項規定進入檢查者,需攜帶身分證件,以備關係人要求時提出。 第一項進入檢查之權限不可解釋為進行犯罪搜欲依照第一項規定進入土地者,須攜帶身分證件,以備關係人要求時出示。 6. 依照前項規定進入檢查者,需攜帶身分證件,以備關係人要求時提出。 3. 欲依照第一項規定進入土地者,須攜帶身分證件,以備關係人要求時出示。
  • 8.
    題:
    森林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並將該施業管理協定自公告日起兩週提供利害關係人閱覽。 2.依照前項規定發佈公告時,利害關係人得於閱覽期間終了前,針對該施業管理協定,向市町村長提出意見書。林之編定或解除具有利害關係之地方公共團體首長,以及與編定或解除 有直接利害關係人,得依據農林水產省令所規定之手續,向農林水產大臣或都 道府首長提出將森林編定所有者及擁有其他與該土地相關權利者(於次項稱為「關係人」),不得拒絕該實施行為。都道府縣首長,對於因為前項行為而受損失之關係人,必須補償平常產生之利益損失。
  • 9.
    題:
    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2
    容:
    (四)與其他申請人、負責人屬同一人或關係人(企業)。(五)農社企曾經本要點輔導且計畫結束未滿一年者。 (四)與其他申請人、負責人屬同一人或關係人(企業)。 (五)農社企曾經本要點輔導且計畫結束未滿一年者。 (四)與其他申請人、負責人屬同一人或關係人(企業)。 (五)農社企曾經本要點輔導且計畫結束未滿一年者。
  • 10.
    題:
    日本「砂防法」及「砂防法施行規程」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1
    容:
    所有者若 しょゆうしゃもしく ハ は 関係人 かんけいじん ハ は 行政庁若 ぎょうせいちょうもしく所有者若 しょゆうしゃもしく ハ は 関係人 かんけいじん ハ は 行政庁若 ぎょうせいちょうもしく二十四 條 本法第二條所指定之土地所有人或關係人,不得拒絕行政機關或受行政機 關委託之個人,二十四 條 本法第二條所指定之土地所有人或關係人,不得拒絕行政機關或受行政機關委託之個人,於該土地實施防砂工程或維護防砂設條 本法第二條所指定之土地所有人或關係人,不得拒絕行政機關或受行政機關委託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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