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37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93
依照
排序
  • 1.
    題:
    農業部114年度「圖利與便民案例彙編」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6-12
    容:
    建請 豔陽天公司補充環境及社會議題之辨識報告、召開地方說明會 與地方民眾溝通,並做成「原則同意申請案,並附記『開發單 位應與地方利害關係人溝通,並依照當前經濟部環社檢核機制 議題辨認做成報告送中央審查確認通過後據以實施環社議題 因應對策』之附款內容」,做成保留行政處分廢止權之行政處 分。
  • 2.
    題: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3-11
    容:
    □(5)計畫需求調查及分析(含利害關係人溝通)。 □(6)計畫相關資料之分析、整理及評估。
  • 3.
    題:
    ✩114.3.1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方式說明✩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3-11
    容:
    三、 或可透過「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查詢要保人或 利害關係人之資料,方法如下擇一均可(須自行付費): (一)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網 (http:
  • 4.
    題:
    翻開草叢才找得到!走讀頭屋枋寮野溪工程
    資料來源:
    水土保持
    發布日期:
    2024-11-08
    容:
    面對生態高度敏感的工程環境,工程團隊從規劃、設計到施工階段,持續與地主、民間團體等多元利害關係人積極互動,透過充分溝通與多次討論,將防治災條件、在地需求與環境友善等融入考量,在保護農地與動物棲地的前提下進行調整。
  • 5.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有關本公約簽署人、在地組織 及團體或利害關係人間因本公約之 執行而訴訟時,應以本社區所在地第四十五條 (刪除)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 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 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專為當事人或利害 關係人利益所支出之費用,不在此限。 因可歸責於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之事由,致程序有顯著之延滯者,其因 延滯所生之費用,由其負擔。應 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並通知當事人 及其他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必要時並 公告之︰ 一、聽證之事由與依據。
  • 6.
    題:
    新版財產申報系統操作手冊及參考資料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填寫申請表後(查詢申請人為要保人),需檢附以下文件並繳費(如查詢未滿 7 歲之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辦理,請以利害關係人資格申 請): 1.
  • 7.
    題:
    法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第 7 條利害關係人認公職人員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不迴避者,得向前條第二項或第三項之機關團體申請迴避。
  • 8.
    題:
    法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第二十一條 利害關係人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公 職人員迴避,得提出申請書,並記載下列事項: 一、 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 文件字號、 第二十三條 本法第六條至第十一條之指派、遴聘或聘任之 機關於受理公職人員通知自行迴避、利害關係人申 請迴避、辦理職權令其迴避及迴避彙報事項,得委 任或委託機關代為受理或辦理。
  • 9.
    題:
    利衝法宣導資料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7~§11 其他如利害關係人申請公職人員迴避、上級職權命令公職人員迴避、 迴避後代理人規範、年度彙報等規定 禁止行為 §12 禁止圖利 公職人員, 勞動派遣 財產 上利 益 非財產 上利益 知有利益衝突時記得要迴避 公職人員自行迴避 利害關係人申請迴避 機關團體職權令迴避 民意代表應 通知各該民 意機關 公股董事、監察 人;公法人董事、 監察人、首長、
  • 10.
    題:
    農村再生第三期(109 至112 年度)實施計畫
    資料來源:
    農村再生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擴展農村政策的範圍以納入農耕以外的其他活動,開展出創新 治理形式、鼓勵跨領域多元的利害關係人共同參與。因此,農村發展所攸關的利害 關係人是全體社會大眾,就發展而言,可分別以下面向,探討未來改 變的契機,如何在維持農村居民所需生活品質前提下,又可以保留農 村特色與都市生活形成區隔, 強化農村人才培育,活用社區自然及人文資源,鼓勵各級政府、 相關部門及地方利害關係人,投入發展、參與農村經濟,擴大在 地產業網絡,建立資訊溝通及分享平臺。
1 / 4 頁 , 共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