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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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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
    題:
    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6
    容:
    為使法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 爰配合機關名稱及簡稱變更,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 組設置要點」日改制為農業部,為使法 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 爰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 持局是日改制為農業部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爰配合機關名稱變更,修 正機關名稱、簡稱及副首 長職稱;餘同第一點修正 說明。 二、為配合行政院性別等政 策,增列第二項規定,以 達性別實質平等。
  • 72.
    題: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民集居聚落認定農村活化再 生需要作業方式」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6
    容:
    持局改制更名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爰配合機關名稱及簡稱變更, 擬具「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改制更名為「農業部漁業署」,爰修正該機關名稱。(修正規定第十、 十二點) 三、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 修正機關名稱,理由同第二點 修正說明。 九、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 署受理直轄市或縣( 一、修正機關名稱,理由同第 二點修正說明。 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 會」於一百零一年五月二 十日升格為「文化部」, 爰修正該機關名稱。 三、「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 會」於一百零三年三月二 十六日升格為「
  • 73.
    題:
    修正「農村好物證明標章使用規範」,並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5
    容:
    茲因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組織法定於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是日改制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為使法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爰配合修正機關名稱
  • 74.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治山防災工程養護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治山防災工程養護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5
    容:
    現因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制更名為農 業部,爰配合機關名稱及簡稱變更,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治山防工 程養護管理要點」 一、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 理由同修正名稱說明。 二、考量其他法令另有特別 規定,自應依循,爰刪 除法令適用順序之規 定。 五、治山防災工程之養護、五、治山防災工程之養護、修正所屬機關名稱及簡稱, 管理權責劃分如下: (一)由農村發展及水 土保持署所屬分 署興建之治山防 災工程,於完工 驗收後一個月內 附具圖冊移交當 地直轄市、
  • 75.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路養護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農路養護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5
    容:
    現因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制 為農業部,爰配合機關名稱變更,修正本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 農路養護管理要點」。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理由 同修正名稱說明。另依法治 體例,後段酌作文字修正, 並移列為第二項。農業部組織法第五條第五 款規定,農業部次級機關為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其 改制前為水土保持局,爰配 合修正該機關名稱
  • 76.
    題:
    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2
    容:
    為使法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爰配合機關名稱修 正,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其修正要點如次: 一、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修正規定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八 點、農業部農 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爰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 二、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 施於本署暨所屬分署 核定後,改制更名為「農 業部農田水利署」,爰修正 機關名稱。 共設施,由執 行機關向該土 地管理機關取 得同意文件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含所 屬機關),理由同第一點修 正說明。 第十五點附件八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認定勘查表修正對照
  • 77.
    題:
    修正「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9
    容:
    合法承租地切結造林 土地管理機關 九十三年十二月底 茲因農業部組織法定於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是日改制為農業部,為使法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爰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
  • 78.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定水土保持區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修正為「農業部特定水土保持區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9
    容: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理由 同修正名稱說明,並依設置 要點之體例,酌作文字修 正。及機關為林業及自然保育 署、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 署,其前身分別為林務局、 水土保持局,爰修正第一項 機關名稱及副首長職稱。 修正機關名稱,理由同第二 九、本小組審議決定事項報 請本部部長核定後實 施,並分行有關機關辦 理。
  • 79.
    題:
    農業部特定水土保持區審議小組設置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09-19
    容: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理由 同修正名稱說明,並依設置 要點之體例,酌作文字修 正。及機關為林業及自然保育 署、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 署,其前身分別為林務局、 水土保持局,爰修正第一項 機關名稱及副首長職稱。 修正機關名稱,理由同第二 九、本小組審議決定事項報 請本部部長核定後實 施,並分行有關機關辦 理。
  • 80.
    題:
    修正「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審核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5
    容:
    為使法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爰配合機關名稱及簡稱變 更;擬具「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審核作業要爰修正計畫內容之圖說規定及第二點附件附表三機關名 稱,以利實務運作並利管理機關依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改制 更名為「農業部」,爰修 正機關名稱。 二、特定水土保持區管理 機關(以下簡稱管理機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改制 更名為「農業部」,爰修 正機關名稱及簡稱。 依初審意見修正 後,製作長期水 土保持計畫三十 修正機關名稱,理由同第 一點修正說明。 第二點附件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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