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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農村好物證明標章使用規範」,並即日生效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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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農村好物證明標章使用規範」,並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 農保健字第1121869539號
聯絡人資料 農村建設組 賴翠媛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發布令 570kb pdf
農村好物證明標章使用規範 18kb odt
農村好物證明標章使用規範附件一 66kb odt
農村好物證明標章使用規範附件二 16kb odt
農村好物證明標章使用規範修正(對照表) 92kb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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