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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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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1.
    題:
    修正「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抽查山坡地開發案件臨時防災措施執行計畫」(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27
    容:
    水利及大地工程技師公會代表參與並提供專業意見,所需差旅費及出席費由本署相關經費支應。 水土保持義務人: 監造技師: 五、出席委員意見表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出席委員意見表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抽查山坡地開發案件臨時防災措施 ○○○○(計畫名稱) 單位: 姓名: 意見: 六、現場照片 照片一 照片說明 照片二 照片說明 七、災害搶救小組等相關資料 5 討論事項二水利及大地工程 技師公會代表參與並提供 專業意見,所需差旅費及 出席費由本署相關經費支 應。
  • 162.
    題:
    土石流潛勢溪流劃設作業流程與方法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3-10-25
    容:
    其目的為說明初步評 估結果,並彙整地方政府與專家學者修正意見,於說明會辦理完成後,再依「土石流及大規模 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公開其目的為說明初步評估結果,並彙整地方政府與專 家學者之修正意見。 二、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 參考說明會與會人員之意見修正後,則依據「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5條規定,邀請相關機關( 審查內容應包括現地勘查資料、評估結果、潛勢資料圖資與提報單位之意見
  • 163.
    題:
    修正「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 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20
    容:
    協調支援單位與受援單 位間之意見。 4.視需要前往災區現場勘 災。協調支援單位與受援單 位間之意見。 4.視需要前往災區現場勘 災。 協調支援單位與受援單位間之意見。 4. 視需要前往災區現場勘災。
  • 164.
    題:
    溪頭及高山潛在大規模崩塌區地方成果說明會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3-10-18
    容:
    說明會由本分署郭秘書炳榮主持,本次會議向鄉親說明大規模崩塌區之調查階段成果,並深入地方討論獲得回饋,使計畫區相關單位及與會人員,透過綜合討論及意見交流,達到雙向溝通的目的,以利後續實施計畫之推動及提升在地居民防災意識。
  • 165.
    題:
    112年農村好店輔導計畫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10-13
    容:
    初審-申請書審查:本局針對農村好店提案申請書進行審查, 有疑慮者安排實地訪視,實地訪視意見列為初審評分參考。 初審 - 申請書審查: 本局針對農村好店提案申請書進行審查,有疑慮者安排實地訪視,實地訪視意見列為初審評分參考。
  • 166.
    題:
    農業部113年度補助科技計畫申請作業期程公告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10-06
    容:
    提出現有指南擴充意見,建立輸入展演用動物流向管理制度評 估。 陳柏廷 (02)23124616 btchen@moa. 辦理開發產品之說明會及座談會,蒐集使用者意見。 張茂萱 (02)2312-4093 mhchang@moa. 調查與收集產業利害關係人就增匯技術採用之意見,作為推動 土壤碳匯增匯政策之規劃參考。
  • 167.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04
    容:
    民政等單位,依山坡地範圍劃入初審意見表(如表八)所列條件審查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入案件,山坡地範圍劃出區檢討表」(如表九),敘明具體意見,另於四千八百分之一(或五千分之一)地籍圖、二萬五千分之一鄉(民政等單位,依山坡地範圍劃出初審意見表(如表十)所列條件審查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出 案件, 第十點表八 山坡地範圍劃入初審意見表修正規定 審查單位 審 查 項 目 意 見 審查 單位 核章 水土保持單位 1、標高在100公尺以上。
  • 168.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02
    容:
    申請人(或申 請機關)意見 其他機關 意見 其他事項 會勘單位及 人員(簽名) 申請人(或申請機關): 地政事務所(負責現場土地分割測量、 水土保持局 分局: 其他機關: 申請人(或申 請機關)意見 其他機關 意見 其他事項 □現場勘查照片(至少4張,表示土地現況、量測坡度及土壤有效深度等): □現場勘查照片(至少4張,表示土地現況、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分署: 其他機關: 申請人(或申 請機關)意見 其他機關 意見 其他事項 □現場勘查照片(至少4張,表示土地現況、
  • 169.
    題:
    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6
    容:
    得邀請有關機關、機構、團體或個人列席說明或提供專業意見。 七、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及幹事若干人,負責行政事務,由本部就農村水保署人員派兼之。本小組現勘及開會時,得 邀請有關機關、機構、團 體或個人列席說明或提 供專業意見。 三、本小組現勘及開會時,得 邀請有關機關、機構、團 體或個人列席說明或提 供專業意見
  • 170.
    題: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民集居聚落認定農村活化再 生需要作業方式」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6
    容:
    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 持署各分署提供意見。位 於都市計畫非農業區或 保護區之面積大於十公中央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及相關專家學者 共同會勘後提供意見。 九、本會水土保持局受理直轄 市或縣(政府檢送之 文件後,應請本會水土保 持局各分局提供意見。位 於都市計畫非農業區或 保護區之面積大於十公 頃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 關專家學者共同會勘後 提供意見。 修正機關(含所屬機關)名稱 及簡稱,農村社區會議 程序表 壹、 推派主席並詢問對議程有無意見。 貳、 確認出席人數:(應有農民集居聚落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成年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