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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4-24
- 內容:
- 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履約保證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契約約定之最後施工、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保固保證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保固期長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或取自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為之。 廠商如以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洪水等不可抗力災害時,廠商應在災害發生後,按保險單規定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並儘速通知機關派員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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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3-11
- 內容:
- 其他: 保險單記載契約規定以外之不保事項者,其風險及可能之賠償由乙方負擔。 保險單正本一份及繳費收據副本一份應於辦妥保險後即交甲方收執。 乙方應依甲方之本國法規為其員工及車輛投保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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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8-28
- 內容:
- 保險單保險期間應至少含括至113年12月31日, 最低保險金額應符合衛福部公告之項目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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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7-11
- 內容:
- 保險單保險期間應至少含括至113年12月31日, 最低保險金額應符合衛福部公告之項目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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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3-08-09
- 內容:
- 商應於開工前遞送開工報告書(施工計畫、品質計畫、保險單及其收據正本;但施工計畫、品質計畫得應機關要求,保險單及附件(契約訂定後應提出) 16.設計圖說 17.施工補充說明書 18.洪水等不可抗力災害時,廠商應在災害發生後,按保險單規定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並儘速通知機關派員會勘。廠商投保之保險單,包括附加條款、附加保險等,須經保險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未經機關(工程主辦機關) (九)保險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應於辦妥保險後即交機關收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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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550水管 物品小計 99,039 26-10 雜支式1 4,763 4,763 保險費(如 保險單及保 險名冊) 人60 80 4,800誤餐費 箱12 100 1,200杯水費 打3 63 189手套 雜支小計039 26-10 雜支 式 1 4,763 保險費(如保險單及保險名冊) 人 60 4,800 誤餐費 箱 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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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行政透明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請提供政府電子採購網友善列印資料) (四)履約階段 4-1履約管理□4-1-1保證金繳納資料(含履保、預付款還款、申延函 文等);□4-1-2保險單及審核資料(含條文、加保、減 保、展延保險期限等);□4-1-3估驗計價資料及依契約 規定與各期計價有關之文件;□4-1-4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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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標題:
- 採購稽查小組稽查紀錄
- 資料來源:
- 行政透明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約管理 建議事項 請自行查察各得標廠商之保險單,是否有依契約約定加註「未 經機關同意之任何保險契約之變4-1 履約 管理 缺失專業責任保險保險 單三家得標廠商,除[剴盛工 程顧問有限公司]之專業責 任保險保險單載明『工程述 要業務範圍:111-112年度 高雄市農村再生工程委託 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及 [剴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之保險單未載明工程述要 業務範圍,本案是否屬保險 單之保險範圍恐有疑義,建 請釐清,以資周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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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等擇一或二種以上方式為之。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格式應依主辦工程機關規定之格式為之。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三十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或其他擔保繳納者,依其性質,應分別記載機關為質權人、受益人、被保證人或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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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廿三、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保證金時,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最後施工、供應或安裝期或保固期長九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