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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變更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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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8年辦理山坡地通盤檢討後,臺灣之山坡地範圍已初步劃定完成,山坡地之劃定及通盤檢討作業由農業部主動辦理,而民眾或相關機關針對部分地區可提出個案檢討建議,其相關作業流程如下:
個案檢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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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政府及鄉(鎮、區)公所提報個案劃定及檢討變更案件或公所受理之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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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所辦理初劃展示30日及疑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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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政府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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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審議小組)辦理複審(現場勘查及審查),提報機關修正計畫後,陳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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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核定後由農業部公告
劃定及通盤檢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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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主動研提各縣市之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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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政府辦理初劃展示30日及疑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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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異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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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審議小組)辦理複審(現場勘查及審查),計畫修正後,陳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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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核定後由農業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