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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開發利用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山坡地保育主題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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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開發利用

鑒於山坡地在開發上受到許多環境條件上的限制,因此為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及減免災害,本署對於山坡地地區之災害防治及水土保持提出一套全面性之管理作業機制,從案件的開始規劃到計畫的審核,及計畫通過後的一連串的開工、施工、完工監督管理,都有標準作業流程與規定事項。

水保計畫作業流程

山坡地地區水土保持開發案於規劃之初、開發之前,需擬具詳細之水土保持計畫(規劃書),提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後,由水土保持主管機關進行計畫書審查,經由實質審查核可。

已核可之水保計畫案件,即進入水保計畫監督管理作業流程,其義務人領取核發之施工許可證、申報開工後,施工階段需進行施工中監督檢查以確保其工程依照其核定之水保計畫書進行,若未依照計畫實施者則施以檢查處分,嚴重者甚可勒令停工;已達完工階段之案件,需申報完工並進行完工檢查,檢查合格後由主管機關核發完工證明書即可結案。

水保計畫作業流程(詳如上方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