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30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90
依照
排序
  • 1.
    題:
    預告修正「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部分條文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10
    容:
    二、第二款配合法制體例,酌修 文字。 第九十五條之一 開發利用符合 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設置滯 洪設施: 一、開發基地鄰近海邊、湖泊 或水庫蓄水範圍, 為因應氣候變遷及淨零碳匯政 策,結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推動公共工程節能減碳理念,致 力於建構優質且永續之公共建 設,爰酌修文字
  • 2.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地震災害應變作業規定」,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地震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如附件)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05
    容:
    執行地震 災害各項防救應變措 施,爰酌修文字。二、本小組任務、組成、成 立時機、開設地點、現行規定第 六點第二款移列至本 點第一款第一目,並 酌修文字;現行規定 第六點第三款移列至 使用機能及建分工辦理七、災害應變本點第一款第三目, 並酌修文字;現行規 定第六點第四款移列 至本點第一款第五 目;定第六點第六款移列 至本點第一款第六 目,並酌修文字。五、現行規定第七點移列 至本點第二款,並酌 修文字。六、現行規定第八點移列 至本點第三款,並酌 修文字。
  • 3.
    題:
    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第七條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6-06
    容:
    一、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 款,配合第五條第二 項規定,將「獲獎」修 正為「得獎」,以求文 字敘述之一致,另酌 修文字
  • 4.
    題:
    預告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第七條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4-10
    容:
    將辦理山 一、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 款,配合第五條第二 項規定,將「獲獎」修 正為「得獎」,以求文 字敘述之一致,另酌 修文字
  • 5.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修 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 定」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2-07
    容:
    修正理由同名稱修正說明,並酌 修文字。 三、通報災害種類及其主管單位: (應採取必要之應變 措施,並於第一時間進 一、第一款酌修文字。 二、第二、三款修正理由同名稱 修正說明。 修正理由同名稱修正說明及第三 點修正說明一,並酌修文字。 七、本署所屬分署應建立轄區易 致災地區緊急聯絡人名冊,修正理由同名稱修正說明及第三 點修正說明一,並酌修文字。 八、本署各單位人員通報聯繫成 效卓著者, 修正理由同名稱修正說明,並酌 修文字。 九、本署各單位發生第三點所定 災害以外之重大緊急事件 時,
  • 6.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02
    容:
    酌修 文字。 (二)第四款:為明確駁回申 請查定案件之事由,及 配合第二點增列項次,另酌修文 字。 格式四 《縣(市)政府自存》 格式四 《縣(市)政府自存》 第四點格式四 縣(另酌修文字。 第五點格式七 縣(市)政府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公告通知書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縣(市) 另酌修文字。 第六點格式八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結果更正申請書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結果更正申請書 格式八 一、
  • 7.
    題:
    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6
    容:
    二、依設置要點之體例,酌修 文字修正。 二、本小組置委員十一人至 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 人,由本部農村發展及水 土保持署(以下簡稱農村 水保署)副署長兼任,
  • 8.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治山防災工程養護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治山防災工程養護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5
    容:
    酌修文字。 二、本要點所稱治山防災工 程,指由本部所屬林業 及自然保育署、農村發 展及水土保持署興建 之防砂治水、另酌修文 字。 委託興辦之治山 防災工程,於完 工驗收後一個月 內附具圖冊移交 各該委託機關 (構)負責籌款養 護、管理及修復。另酌修文字。 七、治山防災工程養護、管 理及修復相關所需經 費,其來源規定如下: (一)主辦機關及各委 託機關(構),應 在每年相關治山 防災計畫經費項 下編列百分之十
  • 9.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路養護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農路養護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5
    容:
    修正機關簡稱,理由同修正 名稱說明,另酌修文字。 三、農路之養護權責劃分如 下: (一)本部農村發展及另酌修 文字。 2.養護成果之考 核。 3.路籍資料之設 置及動態登記。另酌 修文字。 七、本部、直轄市、縣(市) 政府及鄉(鎮、市、區) 公所,另酌修文字。 護經費。 經費。 八、農路遭受天然災害時, 依災害防救法相關規 定辦理。
  • 10.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5-12
    容:
    定第五點至第七點補助案 件相關申請受理、現勘核定 及施作核撥程序未規定者為 主,爰酌修文字。 承辦人: 本附 件酌 修文 字。 附件四 附件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作業要點第六點附件五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勘查報告 Y: X: Y: X: Y: 合計 本附 件酌 修文 字。 附件五 附件五 勘查照片 勘查照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作業要點第六點附件六修正草案對照表
1 / 3 頁 , 共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