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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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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年度補助案公告資訊
    資料來源: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發布日期:
    2024-11-04
    容:
    070萬元8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保育治理組)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農民、農業企業機構詳見連結https://www.
  • 2.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65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 轉許可準則 . 八、農業企業機構:指從事農業生產 或農業試驗研究之公司。 九、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指從事農業 試驗研究之機關、但 符合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 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 得許可者,不在此限。 第三十四條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 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其符合技術密 集或資本密集之類目及標準者,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 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應檢具 經營利用計畫及其他規定書件,向承 受耕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
  • 3.
    題: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
    資料來源:
    施政計畫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廣活動等 40-90 其他補助及 捐助 2,000 0 2,000 0 0 2,000 補助農民及農業企業 機構辦理農地水土保 持處理與維護及既有 林木保護工作等 40-90- 10 其他補助及 捐助-(資) 0 178,000 178,000 0 0 178,000 補助農民及農業企業 機構辦理農地水土保 持處理與維護及既有 林木保護工作等 合計624,525 2,022,6 24 2,647,1 49 0 0 2,
  • 4.
    題:
    農村再生第三期(109 至112 年度)實施計畫
    資料來源:
    農村再生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B、 辦理有機與友善環境耕作補貼 有機與友善環境耕作之農民、農業企業機構、依法設 立或登記之農民團體、農場、畜牧場,向所屬有機驗 證機構或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提出申請,經初審後 送所屬農糧署各區分署複審,
  • 5.
    題: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書
    資料來源:
    施政計畫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廣活動等 40-90 其他補助及 捐助 2,000 0 2,000 0 0 2,000 補助農民及農業企業 機構辦理農地水土保 持處理與維護及既有 林木保護工作等 40-90- 10 其他補助及 捐助-(資) 0 178,000 178,000 0 0 178,000 補助農民及農業企業 機構辦理農地水土保 持處理與維護及既有 林木保護工作等 合計682,643 1,871,9 03 2,554,5 46 0 0 2,
  • 6.
    題:
    114年度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資料來源: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發布日期:
    2024-09-09
    容:
    (9)補助農民、農業企業機構辦理農地水土保 持處理與維護等100,000千元。 (9)捐助農民、農業企業機構辦理農地水土保 持處理與維護等100,000千元。
  • 7.
    題:
    本署主辦「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項目」修正案,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4-11
    容:
    農民、農業 企業機構 1. 依「農業部 農村發展 及水土保 持署山坡 地農地水 土保持及 農民、農業 企業機構 1. 依「農業部 農村發展 及水土保 持署山坡 地農地水 土保持及 附屬設施0601至0605項目之合計補助總金額,屬農民者最高 40萬元、屬農業企業機構者最高80萬元。 農民、農業 企業機構 1. 補助範圍 以山坡地 保育利用 條例之山 坡地,且現 況依法從 事農作(0601至0605項目之合計補助總金額,屬農民者最高 40萬元、屬農業企業機構者最高80萬元。
  • 8.
    題: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第16條 休閒農場經營者應為自然人、農民團體、農業試驗研究機構、農業企業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前項之農業企業機構應具有最近半年以上之農業經營實績。休閒農場內有農舍者,其休閒農場經營者,應為農舍及其坐落用地之所有權人。
  • 9.
    題:
    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三、農業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許可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承受耕地證明者。三、申請核發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許可承受耕地證明者,每件新臺幣一萬元。
  • 10.
    題: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第3條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從事之產業,符合農業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類目標準規定者,第5條 農業企業機構申請承受耕地許可時,應填具申請書及檢附下列文件六份,第7條 農民團體及農業企業機構申請承受耕地所提出之農業經營利用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其相關細目如附件一: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持第二項承受耕地許可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登記機關應於土地登記簿註記「第15條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承受之耕地,其設定他項權利之最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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