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36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88秒
-
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1-02
- 內容:
- 其為政府 機關者,應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之規定辦理;非屬政府機關者,適 用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第五點所購置之財產,於未達行政 院財物標準分類最低使用年限前,
-
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為地方政府管有之地方公有土 地者,則依地方財產管理自治 條例等相關規定向土地管理機 關提出申請。 八、本處理原則所稱之財產管理機關為 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之下列 行政機關: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經執行機關 興建完成後,該設施由財產管理機 關依國有財產法、國有財產產籍管 理作業要點或地方財產管理自治條 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產籍登記。如須移由其他機關 接管使用,屬國有不動產者,應由 需用機關就其需用範圍徵得財產管 理機關同意後,依國有財產法第三 十八條等規定辦理撥用。
-
3.
- 標題:
-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防火牆服務及報表服務 資訊服務 費 本局暨六個分局 財產管理系統維 護及分局資料移 植轉檔 1 700,000 本局暨所屬六個分局在系統操作及 資料整合不易,97年擬更換為WEB版 財產管理系統。
-
4.
- 標題:
-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資訊服務 費 1 680,000 本局暨所屬六個分局在系統操作及 資料整合不易,更換為WEB版財產管 理系統。 資訊服務 費 本局暨六個分局 財產管理系統維 護及分局資料移 植轉檔 1 120,000 1.
-
5.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並要求廠商開立之估價單需詳 列明細項目,俟完成簽核程序始辦理採購事宜, 需求單位不得自行逕洽廠商報價後即直接採購, 以落實財產管理登記正確性。
-
6.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B15 我們是做水保局的國有公用財產管理這塊,我們服務有十幾年,一開始我 | 附錄四 逐字稿 283 們還沒什麼標案,純粹做系統的維護,之後到網路版,因為標案經額變大, A27 不像一般單位有任務編組,因為行政室的人力不足,裡面只有一個主任, 兩個職員,要負荷所有大大小小的事情,包含:辦公室財產管理…
-
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2
- 內容:
- 為地方政府管有之地方公有土地者,則依地方財產管 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向土地管理機關提出申請。 八、本處理原則所稱之財產管理機關為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 設施之下列行政機關: (屬國有不動產者,應由需用機關就其 需用範圍徵得財產管理機關同意後,依國有財產法第三十 八條等規定辦理撥用。 (一)土地所有權人願再續供公眾使用,財產管理機關應 與土地所有權人於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另再簽訂土 地使用同意書。土地所有權人不再提供土地供公眾使用時,如該設 施屬國有者,財產管理機關應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 手冊第六十五點及機關財物報廢分級
-
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2-01
- 內容:
- 得經管理機 關同意後先行使用,再 行辦理借用手續,不受 國有財產法第四十條及 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 法令之限制。借用公有非公用 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 物者,得經管理機關同意 後先行使用,再行辦理借 用手續,不受國有財產法 第四十條及地方政府公 有財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
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3
- 內容:
- 再行辦理借用手續,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之限制。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 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 續,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 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 理法令之限制。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 者,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 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 續,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 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 理法令之限制。
-
1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12
- 內容:
- 得 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行使 用,再行辦理借用手續,不 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條及 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 令之限制。借用公有非公用土地、 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者,得 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行使 用,再行辦理借用手續,不 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條及地 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之 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