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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5
- 內容:
- 獎狀每人1紙 得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獎金超過新臺幣 1,000元(含),需列入得獎者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扣繳,本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得獎者;外籍生及僑生年度居住未滿183天者,獎金需扣繳20%稅率; 得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獎金超過新臺幣 1,000元(含),需列入得獎者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扣繳, 本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得獎者;外籍生及僑生 年度居住未滿183天者,獎金需扣繳20%稅率;年度居住 滿183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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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4-24
- 內容:
-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繳納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核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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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標題:
-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3-11
- 內容:
- 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廠商信用證明 4.一期申報書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申報書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申報書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註2:納稅證明,係指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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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1-21
- 內容:
- 四、立案團體執行本計畫,有關個人所得税負,應按規定扣繳(常任執 行者依月份、臨時僱用依次數),並於核銷時檢具辦理所得扣繳切 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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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其銷售自行生產初級農產品之 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前項所稱初級農產品由中央主管 機關會同財政部 第一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施 行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 月十一日修正之日起五年止。 前項捐贈,經主管機關之證明,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免予計入當年度 所得,課徵所得稅,或列為當年度費 用。 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置之農業發展 基金,應為農民之福利及農業發展之 使用,應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加值 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所得稅法、 房屋稅條例、土地稅法、發展觀光條 例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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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24-10-23
- 內容:
- 得獎者獎金需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 5.為維持競賽作品水準,必要時以調整或從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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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營利事業,指所 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之營利事業;所稱非營 利之法人,指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私法人;所稱非法 人團體,指由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所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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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亦有設立滾 存回基金之機制,如辦理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計畫等示範型計畫, 受輔導企業應於計畫執行年度結束後隔年起五年內,每年依該年營利 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所載淨值總額之百分之五作為計畫之衍生收 益,提撥農村再生基金專戶,分年提撥之累計總額以所受補助款總額 二分之一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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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並由白手套癸與申提領350萬元現金後, 轉交予鄉長壬,其餘款項35萬元則作為支付白 手套癸開立發票衍生之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 稅等稅捐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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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標題:
- 利衝法施行細則說明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營利事業,指所得稅法第十一條 第二項規定之營利事業;所稱非營利之法人,指非以營利為目 的之私法人;所稱非法人團體,指由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所 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