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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27
- 內容:
- 興建農舍或施設有水土 保持設施之農業用地,其農 業設施、農舍及水土保持設 施之興建面積, 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其農業設施及農舍之興建面 積,應一併納入農業設施總 面積計算。 二、坐落之農業用地已興建農舍者, 不得申請興建農業資材室。 一、非都市土地各種 使用分區之農 牧用地、 二、坐落之農業用地已興建農舍者, 不得申請興建管理室。 菇包製包菇包製包場應檢附菌種來源資料, 二、坐落之農業用地已興建農舍者, 場 明每年(或每月)製包量、應配置之 滅菌釜、鍋爐、貯料筒、載包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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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113年度決算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5-02-11
- 內容:
- 針對 宜蘭縣政府訂定的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審查 要點,已有違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舍應臨界臨路的 函示,使農舍得以興建在臨路地界線起縱深百分之四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議處理牴觸 中央函釋的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審查要點, 並與內政部營建署研議將農舍應臨界臨路的函釋修入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中,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個 月內提出辦理情形之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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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農地管理法規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 前項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 其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滿五年始 得移轉。用農舍而需興建者,得依相關土地使 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 舍。農舍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人;農舍應與 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或併同設定抵押 權;已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不得 重複申請。 前四項興建農舍之農民資格、最 高樓地板面積、農舍建蔽率、容積率、 最大基層建築面積與高度、許可條 件、申請程序、興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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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題:
- 營造農村新風貌計畫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獎助集村興建農舍(含公共設施)160戶。鼓勵以集村方式興建農舍,營造農村優質 環境與改善建築景觀。獎助集村興建農舍及公共設施320戶。 (6).補助農村發展多元化活動240場。獎助集村興建農舍及公共設施80戶。 (7).持續辦理十大經典農漁村選拔1式。 2、獎助集村興建農舍及公共設施80戶 為美化農村環境景觀,避免農舍建築雜亂無章,依據90年9月28日農委會訂定 之「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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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標題:
- 營造農村新風貌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獎助集村興建農舍(含公共設施)247戶。鼓勵以集村方式興建農舍,營造農村優質 環境與改善建築景觀。獎助集村興建農舍及公共設施320戶。 (6).補助農村發展多元化活動240場。獎助集村興建農舍及公共設施120戶。 1、辦理縣級鄉村風貌綱要規劃及建設16縣30案 鼓勵縣政府依據縣級鄉村風貌綱要規劃,提出環境改進計畫, 2、獎助集村興建農舍及公共設施120戶 為美化農村環境景觀,避免農舍建築雜亂無章,依據90年9月28日農委會訂定 之「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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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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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另為美化農村環境 景觀,避免農舍建築雜亂無章,鼓勵無自用農舍且符合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之農民以集村方式興建 -7- 農舍,以期達到優質的農村環境。 至97年底止預計可辦理完成獎助營造農村新風貌 1,168案,農村發展多元化活動566場次,獎勵集村興 建農舍及公共設施415戶,漁村社區環境改善及漁村社 區景觀及相關設施規劃及施作155件,漁業經營轉型輔 導、產業及慶典活動106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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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標題:
- 農村再生規劃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本年度目標: 透過農村總體規劃及建設,打造農村特色景觀及節能環境,獎勵集村興 建農舍;培訓農村再生營造人力,推動農村多元化行銷,建置農村綠生 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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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實等不符農舍目的行為,於104年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僅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實際從農者方能興建農舍,希冀引導興建農舍回歸常軌。另有關非農民不得購買農舍部分因涉及人民權益甚大,尚需收集各方意見,故暫緩實施。相關佐證資料以及相關會同專家學者會勘之認定等細節,應詳細載明於各縣市政府之申請興建農舍農民資格核定作業辦法中,並強化審查機制以區隔出真假農民的身分。針對優良農地或特定農業區擬定實施禁建農舍之相關法規,並提出滿足當地農民居住需求之對應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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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25公頃的面積分割,在山坡地興建農 舍,雖取得建築、使用執照審查與核發,但並未依法經過水土保持計畫核定,而造成 違法使用的情況,再加上,部分土地經營人違法將農舍以民宿形式經營,另一方面,在山坡地興建 農舍時,相關單位應取得水土保持計畫核定,才能進行建築、使用執照審查與核發, 並對農舍非法經營民宿之行為加強查緝,以避免加劇對山坡地環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