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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2
- 內容:
- 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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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3-12
- 內容:
- 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三、政務人員。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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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20
- 內容:
-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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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題:
-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13
- 內容:
- 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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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性別平等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0
- 內容:
- 性別平等運作機制:由保育治理組負責幕僚作業。 (二) 農業部性別平等專案小組相關業務:摘錄本署部分) 填報建議(農業部) 幕僚單位意見 一、基本項目(30分) (三)各機關鼓勵、摘錄本署部分) 填報建議(農業部) 幕僚單位意見 且每年均有出 席會議。填報內容 (摘錄本署部分) 填報建議(農業部) 幕僚單位意見 或辦理相關具 指導性措施,引 導民間私部門 推動性別平等,CEDAW第4次國家報告結論性 意見與建議行動回應表」審查會 議決議 幕僚單位意見 面向2:CEDAW國際審查委員 及民間團體建議建置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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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05
- 內容:
- 四、本小組幕僚分工及設 置地點:本小組幕僚 由水土保持局主辦, 地點設於本會。一、本點刪除。 本部地震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之幕僚。 2. 定期更新地震災害本部各單位及所屬 、關緊急聯絡人與主管聯絡資訊。 其他幕僚作業與督導事項:包括現勘及 視察應變安排、指派本部相關單位及所 屬、關填報中央指示事項、相關報告彙 整等工作。 沿用本部風災及水災中央輪值人員名 單(含副指揮官、技監、參事、工作小組 幕僚及情資研判人員),通知第一班輪 值人員後依序輪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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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5-02-05
- 內容:
- 本部地震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之幕僚。2.定期更新地震災害本部各單位及所屬 機關緊急聯絡人與主管聯絡資訊。其他幕僚作業與督導事項:包括現勘及 視察應變安排、指派本部相關單位及所 屬機關填報中央指示事項、相關報告彙 整等工作。沿用本部風災及水災中央輪值人員名 單(含副指揮官、技監、參事、工作小組 幕僚及情資研判人員),通知第一班輪 值人員後依序輪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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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4-12-26
- 內容:
- 負責處理職場霸凌申訴事件,其幕僚作業由本署人事室辦理。申評會置委員七人至九人,以下簡稱申評會),負責 處理職場霸凌申訴事件,其幕僚作業由本署人事室辦理。以下簡稱申評會 ) ,負責處理職場霸凌申訴事件,其幕僚作業由本署人事室辦理。本署設置職場霸凌申訴評議會(以下 簡稱申評會),負責處理職場霸凌申 訴事件,其幕僚作業由本署人事室辦 理。本署設置職場霸凌申訴評議會(以下簡稱申評會),負責處理職場霸凌申訴事件,其幕僚作業由本署人事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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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2-24
- 內容:
- 本署設置職場霸凌申訴評議會(以下簡稱申評會),負責 處理職場霸凌申訴事件,其幕僚作業由本署人事室辦理。 七、本署設置職場霸凌申訴評議會(以下 簡稱申評會),負責處理職場霸凌申 訴事件,其幕僚作業由本署人事室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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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9
- 內容:
- 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三、政務人員。 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