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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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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第五條 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 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 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 整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礙居住安 全、衛生、便利及寧適。
  • 2.
    題:
    農村再生第三期(109 至112 年度)實施計畫
    資料來源:
    農村再生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土地使用的活化-土地使用與產權空間分配的調整 配合國土計畫規劃農地與農村及法制重建,回應農村發展土地使用需 求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條 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 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 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 整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礙居住安 全、衛生、便利及寧適。 第五條 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整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礙居住安全、衛生、便利及寧適。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 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 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 整體需要為原則,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 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 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 整體需要為原則, 第五條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 整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礙居住安全、第五條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 整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礙居住安全、
  • 5.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 五 條 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 滿足土地使用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整 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礙居住安全、衛生、便利及 寧適。 第 五 條 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整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礙居住安全、衛生、便利及寧適。
  • 6.
    題: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作業手冊【出版年份101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農村生活區 (a) 以維護既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 使用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 整體需要為原則。 以維護既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 足土地使用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 置公共設施之整體需要為原則,且 不得妨礙居住安全、衛生、便利及 寧適。 第5條 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 置公共設施之整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礙居住安全、衛生、便利及寧適。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條 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 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 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 整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礙居住安 全、衛生、便利及寧適。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條 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 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 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 整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礙居住安 全、衛生、便利及寧適。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條 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 既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 使用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 設施之整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 礙居住安全、衛生、便利及寧適。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條 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 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 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 整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礙居住安 全、衛生、便利及寧適。 第五條 農村生活區之劃定,以維護既有農村社區建築環境、滿足土地使用需求、因應農村社區配置公共設施之整體需要為原則,且不得妨礙居住安全、衛生、便利及寧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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