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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九、變更農業用地作與農業生產性質不 相容之目的事業使用者,應配置適 當寬度之隔離綠帶或設施,並具體 標繪於土地使用配置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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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九、 變更農業用地作與農業生產性質不相容之目的事業使用者,應配置適當寬度之隔離綠帶或設施,並具體標繪於土地使用配置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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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 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前項各種使用地編定完成後,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報中央主 管機關核定;變更編定時,亦同。 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前項各種使用地編定完成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變更編定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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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前項各種使用地編定完成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變更編定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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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 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前項各種使用地編定完成後,直 轄市、縣(市) 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 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前項各種使用地編定完成後,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報中央主 管機關核定; 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前項各種使用地編定完成後,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前項各種使用地編定完成後,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