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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3-09
- 內容:
- 市)政府 社 區 組 織 工程項目 數量 座標及高程 經費(千元) Tel: 20 工程項目可改善社區整體美觀 及清潔,且符合既有設施活化再 利用原則與減少混凝土工程施 作, 20 所提工程項目符合改善地方與 社區公共建設之急迫性,且受益 人口數高者。 原提工 程名稱 縣(市)政府 社 區 組 織 工程項目 數量 座標及高程 經費(千元) Tel : Tel: 鄉( 20 工程項目可改善社區整體美觀及清潔,且符合既有設施活化再利用原則與減少混凝土工程施作,及兼具生態保護之適宜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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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3-04
- 內容:
- 本表所列項目數量為勘查時概估數,實際施作工程項目及數量以工程預算書為準。本表所列項目數量為勘查時概估數,實際施作工程項目及數量以工程預算書為準。 四、本表所列項目數量為勘查時概估數,實際施作工程項目及數量以工程預算書為準。 四、本表所列項目數量為勘查時概估數,實際施作工程項目及數量以工程預算書為準。 五、本表所列項目數量為勘查時概估數,實際施作工程項目及數量以工程預算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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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8-07-14
- 內容:
- 生建設申請書工程實勘紀錄表 水保局 分局 村里辦公室Tel: 原提工程 名稱 縣政府 Tel: 居民代表Tel: 工程項目 數量 座標及高程 經費(千元) 建議工程名稱及 經費合計 社區組織 Tel: 分局 村里辦公室Tel: 縣政府 Tel: 居民代表Tel: 工程項目 數量 座標及高程 經費(千元) 建議工程名稱及經費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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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9-02
- 內容:
- 惟硬體工程項目,實際執行機關須為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或委由本局工程所負責執行,工程類別並依本局委辦工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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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8-31
- 內容:
- (八)工程項目及數量:需列表說明。 七、開發期間之防災措施: (一)分區施工前之臨時排水及攔砂設施: (八)工程項目及數量:需列表說明。 七、開發期間之防災措施: (一)分區施工前之臨時排水及攔砂設施: (八)工程項目及數量:需列表說明。 六、預定施工方式: (一)預定施工作業流程: (八)工程項目及數量:需列表說明。 六、預定施工方式: (一)預定施工作業流程:各項工程分區施工之範圍、監測系統 是□ 否□ 是□ 否□ (十)其他(註明工程項目) 是□ 否□ 是□ 否□ 二、差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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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2-07-17
- 內容:
- 工程變更或追加減核准後,契約變更書及新增工程項目協議單價等有關文件由執行機關自行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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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7-25
- 內容:
- 核定預算經費未達二百萬元之工程得簡化含工程項目、單價、概估數量、簡圖等編製成預算書,不及編製工程預算書時,得先就其緊急工程項目之單價及工作範圍招商辦理後,並於五日內依第二、三目規定編妥預算書。核定預算經費未達二百萬元之工 程得簡化含工程項目、單價、概估數量、簡圖等編製成預算書,並視現況得以單價決標方式編列。不及編製工程預算書時,得先就其緊急工程項目之單價及工作範圍招商辦理後,並於五日內依第二、核定預算經費未達二百萬元之工 程得簡化含工程項目、單價、概估數量、簡圖等編製成預算書,並視現況得以單價決標方式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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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10
- 內容:
- 三、廠商在各項工程項目施工前,應將其施工方法、施工步驟及施工中的檢(試)驗作業等計畫,先報請機關工地主任(或監工人員)同意,並在施工前會同機關工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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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06
- 內容:
- 依採購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本採購標的之主要部分為(指招標文件標示為主要部分或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履行之部分;無者免填):如契約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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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06
- 內容:
- 契約變更書及新增工程項目協議單價等作業由分署辦理;第一、二類工程分署應將辦理結果送本署備查。其工程採購之訂約、契約變更書、新增工程項目協議單價及驗收等作業,均由本署辦理。 契約變更書及新增工程項目協議單價等作業由分 署 辦理;第一、二類工程分 署 應將辦理結果送本 署 備查。 契約變更書及新增工程項目協議單價等作業由分 局 辦理;第一、二類工程分 局 應將辦理結果送本 局 備查。署 廳舍興修工程,其工程採購之訂約、契約變更書、新增工程項目協議單價及驗收等作業,均由本 署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