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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四、公職人員、第一款與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之營利事業、 非營利之法人及非法人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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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4
- 內容:
- 四、公職人員、第一款與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之營利事 業、非營利之法人及非法人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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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2
- 內容:
- 二、現行規定第二款至第五款 遞移為第一款至第四款, 修正說明如下: (一)第一款至第三款:機關 名稱修正理由同第三 點修正說明二。 二、配合第四點款次調整,修正 第二款第四目引用之款 次。 三、為明確駁回申請更正查定 案件之事由,修正第三款 第二目規定,增列申請更 正查定,不屬整筆土地或 近十年內有違規紀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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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8
- 內容:
- 四、本部及所屬機關(構)為促進在地農業發展,增進農民所得,就第二點第二款第一目事項,得輔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民團體、農業相關團體等辦理之。 五、本部及所屬機關(構)為促進在地農產品消費,減少食物浪費,就第二點第二款第二目事項,得輔導設有實體或線上賣場之農民團體於賣場設置惜食專區,並提供統一視覺形象設計檔,供設置惜食專區者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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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5
- 內容:
- 違反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者,於本 署 書面通知終止本標章授權後,得於二週內以書面提出說明。 違反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者,於本 署 書面通知終止本標章授權後,得於二週內以書面提出說明。 違反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者,於本局書面通知終止本標章授權後,得於二週內以書面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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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5
- 內容:
- 三、前二款之文字、圖、表、頁之字體須清晰且間距分明。 貳、封面 封面以橫式由左至右書寫下列資料: 三、前二款之文字、圖、表、頁之字體須清晰且間距分明。 貳、封面 封面以橫式由左至右書寫下列資料: 三、前二款之文字、圖、表、頁之字體須清晰且間距 分明。 貳、封面 封面以橫式由左至右書寫下列資料: 三、前二款之文字、圖、表、頁之字體須清晰且間距 分明。 貳、封面 封面以橫式由左至右書寫下列資料: 三、前二款之文字、圖、表、頁之字體須清晰且間距 分明。 貳、封面 封面以橫式由左至右書寫下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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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5
- 內容:
- 念地人車管制作業程序 修正規定 ⼀、⽬的 為執⾏災害防救法第⼆⼗七條第⼀項第⼆款及⾏政執⾏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以保障九份二山地震國家紀念地(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 明 一、目的 為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二 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 行政執行法第三十九條 規定,以保障九份二山地 震國家紀念地(以下簡稱 九份二山園區) 一、目的 為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二 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 行政執行法第三十九條 規定,以保障九份二山地 震國家紀念地(以下簡稱 九份二山園區)用路人生 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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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依前項第二款通知當事人之書面內容,應包括調查結果(性騷擾成立或 不成立) 依第一項第二款通知南投縣政府之書面內容,應包括申訴書、訪談紀錄、 相關會議紀錄、相關證物、 依前項第二款通知當 事人之書面內容,應 包括調查結果(性騷 擾成立或不成立)及 理由、再申訴之期限 為調查通知到達之次 依第一項第二款通知 南投縣政府之書面內 容,應包括申訴書、 訪談紀錄、相關會議 紀錄、 依前項第二款通知當 事人之書面內容,應 包括調查結果(性騷 擾成立或不成立)及 理由、再申訴之期限 為調查通知到達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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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第一類工程上級機關由農業部修正為本署,與第二類工程相同,爰刪除第一款,修正第二款並移列第一款,其餘款次遞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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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01
- 內容:
- 十二、本署及各分署依個資法第十五條第二款及第十六條但書 第七款規定經當事人同意者,應符合個資法第七條、個資 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所定之方式。 十二、本署及各分署依個資 法第十五條第二款及 第十六條但書第七款 規定經當事人同意者, 應符合個資法第七條、 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 四條及第十五條所定 之方式。 十二、本局及各分局依個資 法第十五條第二款及 第十六條但書第七款 規定經當事人同意者, 應符合個資法第七條、 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 四條及第十五條所定 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