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60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96秒
-
31.
- 標題:
- 112年度單位決算(審定版)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4-02-21
- 內容:
- 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 員會、監察院、審計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 警政署及所屬、檔案管理局、大陸委員會、考 選部、銓敘部、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 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 計處、福建金門 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 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 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 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監 察院、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
-
3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4-02-01
- 內容:
- (四) 經監察院彈劾、糾舉,尚未結案。(五) 因違法失職等行為,正在警察、司法機關調查、偵查、審判中,或移送懲戒法院審議, (四) 經監察院彈劾、糾舉,尚未結案。 (五) 因違法失職等行為,正在警察、司法機關調查、偵查、 審判中,或移送懲戒法院審議, (四) 經監察院彈劾、糾舉,尚未結案。 (五) 因違法失職等行為,正在警察、 司法機關調查、偵查、審判中, 或移送懲戒法院審議,
-
3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1-30
- 內容:
- (四) 經監察院彈劾、糾舉,尚未結案。 (五) 因違法失職等行為,正在警察、司法機關調查、偵查、 審判中,或移送懲戒法院審議, (四) 經監察院彈劾、糾舉,尚未結案。 (五) 因違法失職等行為,正在警察、 司法機關調查、偵查、審判中, 或移送懲戒法院審議,
-
3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本方案得因應實務執行情形及相關法規之修訂,適時辦理修正 注意事項一、本署為配合法務部及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需要,有關本補助之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3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4
- 內容:
-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第18條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36.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3-09-05
- 內容:
- 臺灣 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澎湖 地方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監察院、審計 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 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 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 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 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監察院、審計部臺北 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 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 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
37.
- 標題:
- 99年民意調查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6-01
- 內容:
- 7 監察院 5 0.5 其他 38 3.6 看狀況 13 鎮公所 5 內政部工程會 4 地方首長0 拒答/無意見/不知道 其他 監察院 報章雜誌 在網路上公開 民意代表 地方法院檢察署 警察局 各單位檢舉電話 法務部調查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政風室1題) 樣本數百分比監察院 在網路 上公開 報章 雜誌 各單位 檢舉電話 其他 拒答/無意 見/不知道 總計 警察局 □(07) 該單位的上級(長官) □(08) 監察院 □(09) 在網路上公開 □(10) 報章雜誌 □(
-
38.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5-31
- 內容:
-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3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4-10
- 內容:
- 新增第二款第一目之三內容,地方政府規劃避難收容處所與疏散路線時,為配合監察院調查報告(一 ○ 八內調八六),於疏散撤離等相關計畫研擬時,應邀請相關弱勢族群與身心障礙團體共同參與,且為配合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訂頒之「
-
40.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2-11-21
- 內容:
-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第18條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 一、交易或補助金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