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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標題:
-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土地使用是否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相關規定)輔導辦法#12 都計 省 細則#27‧1(13) 土地使用管制。 容許使用。1 輔導辦法#12 都計 省 細則#27‧1(13) 土地使用管制。 容許使用。位於高雄市者適用) 區計法 區域計畫法 非都管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建築法 建築法 水保法 水土保持法 水保法細則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水保審核監督辦法申請作為休閒農場建築使用之土地,合於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或已取得容許使用同意書),並取得土地權利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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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受補助人所為土地之使用需符合土地使用管制法規或其他相關規定,方得簽訂契約或同意補助。 (五)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及附件。 契約如有未盡事宜, (三)甲方應依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規定使用乙方土地,如有違反概 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涉,如乙方因而遭受損失, (五)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及附件。 契約如有未盡事宜,適用行政程序法等有關法令之規定, (三)甲方應依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規定使用乙方土地,如有違反概由甲方負責, 與乙方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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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受補助人所為土地之使用需符合土地使用管制法規或其他相關規定,方得簽訂契約或同意補助。 (五)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及附件。 契約如有未盡事宜, (三)甲方應依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規定使用乙方土地,如有違反概 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涉,如乙方因而遭受損失, (五)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及附件。 契約如有未盡事宜,適用行政程序法等有關法令之規定, (三)甲方應依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規定使用乙方土地,如有違反概由甲方負責, 與乙方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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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5-23
- 內容:
- 註2:農村社區企業因土地使用管制之限制未能將企業 所在地登記於農村社區內,或另與農村社區產業經 營者具緊密合作契約關係,得於申請計畫中說明, 經農委會核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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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2-01
- 內容:
- 第三條 各級政府為執行 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 建,興建臨時通路或設 施時,不受非都市土地 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之 限制,並應函請直轄市 或縣(市)政府將臨時使 用用途及期限等資料, 第三條 各級政府為執行 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 建,興建臨時通路或設 施時,不受非都市土地 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之 限制,並應函請直轄市 或縣(市)政府通知土地 登記機關於土地登記簿 一、按「土地登記,謂土地 及建築改良物之所有 權與他項權利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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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3
- 內容:
- 災及重建需要臨時堆置營建剩餘土石方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增列 臨時堆置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之限制, 配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刪除未涉及物權性質之註記規定,改以土 地參考資訊檔方式辦理,另依據建築法、增列各級政府為救災及重建須臨時堆置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受非都 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之限制,並刪除未涉物權性質之註記規 定,災及重建需要臨時堆置營 建剩餘土石方時,不受非都 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 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市 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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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12
- 內容:
-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及「災區」修正為「受災 地區」、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刪除未涉及物權性質之註記規定,改 以土地參考資訊檔方式辦理,各級政府為執行交 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興 建臨時通路或設施時,不受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 轄市或縣(市)政府將臨時 使用用途及期限等資料,第三條 各級政府為執行交 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興 建臨時通路或設施時,不受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 轄市或縣(市)政府通知土 地登記機關於土地登記簿 標示部加註臨時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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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4.都市計劃法 5.都市計劃法台灣省施行細則 表7-1 集水區相關法規(續) 類別 法規名稱 土地管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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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四、使用許可制度及全國性土地使用 管制之擬定。 五、國土保育地區或海洋資源地區之 使用許可、 三、全國性土地使用管制之執行及直 轄市、縣(市)特殊性土地使用 管制之擬定、執行。 四、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之 使用許可、許可變更及廢止之核 定。 六、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劃設、 調整、土地使用管制原則。 七、部門空間發展計畫。程序、免經申請同意使用項目、 禁止或限制使用及其他應遵行之土地 使用管制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 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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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346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 內,辦理農村活化再生之地區,其土 地使用管制仍依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 園法及其相關法令辦理。各級政府為安置受災戶,興建 臨時住宅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 制規則第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 市或縣(興建臨時通路或設施 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市或縣 (市)政府通知土地登記機關於土地登本附表中除農村再生設施外之各項使用項目應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