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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18
- 內容:
- 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 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申請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違 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申請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 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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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2
- 內容:
- 四、 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 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 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者,該機關依間接強制或 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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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外,應予保密,違反者,召集人 應立即終止其參與,並得視其情節輕重,依法懲處,並解除其派(聘)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 分之資料,除有調查 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 全之考量外,應予保 密,違反者,召集人 應立即終止其參與, 並得視其情節輕重, 依法懲處,並解除其 派(聘)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 分之資料,除有調查 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 全之考量外,應予保 密,違反者,召集人 應立即終止其參與, 並得視其情節輕重, 依法懲處,並解除其 派(聘)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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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1
- 內容:
- 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 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 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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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0
- 內容:
- 九、借用人願遵守本契約之約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管理要 點及宿舍管理手冊之規定,如有違反者,應即終止借用契約,責令搬遷,並 對所生損害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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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3-08-09
- 內容:
- 其有違反者,廠商應更換分包廠商。 5.廠商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時,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其有違反者,廠商應負違約責任;情節重大者,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理。其有違反者,本機關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審查作業/評選作業程序 (一) 評分及格最低標 審查作業前經資格階段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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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3-13
- 內容:
- 四、 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 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 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 者,該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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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1-14
- 內容:
- 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 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 項規定,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 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 項規定,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 公 眾 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 依 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 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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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8
- 內容:
- 四、 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 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 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者,該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 執行之。 四、 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 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 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者,該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 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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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前項書面亦得載明違反者 所負之相關民、刑事責任。 十八、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之預算書審查、立同意書人不得排 除公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 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立同意書人不得排 除公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 七條第一項規定,前項書面亦得載明違反者所負之相關民、刑事責任。 十八、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之預算書審查、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