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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基於法規之申請,以掛號 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交郵 當日之郵戳為準。他不應歸責於申 請人之事由,致基於法規之申請不能 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者,得於其原因消 滅後十日內,申請回復原狀。 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交 郵地無住居所、事務所及營業所者,行 政機關得命其於一定期間內,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 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 第四十條 訴願委任之解除,由訴願代 理人提出者,自為解除意思表示之日 起十五日內,仍應為維護訴願人或參 加人權利或利益之必要行為。
  • 2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基於法規之申請,以掛號 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交郵 當日之郵戳為準。他不應歸責於申 請人之事由,致基於法規之申請不能 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者,得於其原因消 滅後十日內,申請回復原狀。 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交 郵地無住居所、事務所及營業所者,行 政機關得命其於一定期間內,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 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 第四十條 訴願委任之解除,由訴願代 理人提出者,自為解除意思表示之日 起十五日內,仍應為維護訴願人或參 加人權利或利益之必要行為。
  • 2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基於法規之申請,以掛號 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交郵 當日之郵戳為準。 請人之事由,致基於法規之申請不能 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者,得於其原因消 滅後十日內,申請回復原狀。 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交 郵地無住居所、事務所及營業所者,行 政機關得命其於一定期間內,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 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 第四十條 訴願委任之解除,由訴願代 理人提出者,自為解除意思表示之日 起十五日內,仍應為維護訴願人或參 加人權利或利益之必要行為。
  • 2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基於法規之申請,以掛 號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 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申請人之事由,致基於法規之申請 不能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者,得於其 原因消滅後十日內,申請回復原狀。 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 以交郵地無住居所、事務所及營業 所者,行政機關得命其於一定期間 內,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 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 者。 第四十條 訴願委任之解除,由訴願 代理人提出者,自為解除意思表示 之日起十五日內,仍應為維護訴願 人或參加人權利或利益之必要行為。
  • 25.
    題:
    採購稽查小組稽查紀錄
    資料來源:
    行政透明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招標文件允許投 標廠商提出同等品,並規定應 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者,⋯ 招標文件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 等品,未規定應於投標文件內 預先提出者,得標廠商得於使 用同等品前,⋯提出同等品之 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 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惟投標須知第 42點載明:「■(1)應於投標文 件內預先提出者,廠商應於投 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 價格及功能、惟投標須知第 43點載明:「■(1)應於投標文 件內預先提出者,廠商應於投 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 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 性等相關資料,
  • 26.
    題:
    森林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必須於一週前將意見聽取日期以及地點通知意見書提出者,同時公告之。 4.但關於第五十條第一項所規定之協議,只限於該項核可起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者。決定聽取前項意見時,必須於一週前將意見聽 取日期以及地點通知意見書提出者,同時公告之。但關於第五十條第一項所規定之協議,只限 於該項核可起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者。決定聽取前項意見時,必須於一週前將意見聽取日期以及地點通知意見書提出者,同時公告之。
  • 27.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4-27
    容:
    倘應依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擬具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送請當地縣(市)政府審核者,受理機關通知申請人三個月內提出當地縣(市)政府核准函件,始得同意補助;倘無法於期間內提出者,得申請展延,以三個月為原則。
  • 28.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93.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1
    容:
    廠商應於收受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說明或擔保,其擔保應以差額保證金為之(決標總價與發包底價之百分之八十之差額),廠商未於通知期限內提出者,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次低標廠商如仍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之情形,且次低標廠商未於主辦工程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合理說明或擔保者,
  • 29.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08-09
    容:
    (六) 申請補助未符合第三點第二款第二目公告之發展區域或未於第六點公告受理期間提出者,如係為配合執行農業部重要政策或亟需建設事項,且符合本作業規範其他規定,得以專案方式由農村水保署核定後辦理。
  • 30.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工程採購投標須知(93.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0-01-06
    容:
    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之情形,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其提出同等品之時機為(1)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者,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2)得標廠商得於使用同等品前,依契約規定向機關提出同等品之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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