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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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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1.
    題:
    九十七年度水土保持局農村發展多元化活動獎勵補助計畫研提注意事項(98.2.4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0
    容:
    並透過參訪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本局)歷年辦竣農村規劃且建設具相當成果、十大經典農漁村、魅力農村、農業試驗單位、學術研究機構及水土保持戶外教室等地區現場學習,提昇農村居民營造能力。
  • 232.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推動公務人員數位學習實施計畫
    資料來源:
    教育資源
    發布日期:
    2017-11-07
    容:
    經評估成本效益或內容屬性,認有適合發展數位課程者,得自行規劃製作、委外製作或協調相關公務訓練機構協助規劃製作。另在符合採購法規下,並得與相關機構或學校合作開發課程模組取得學分,以輔助同仁進行專長轉換訓練之需求。
  • 233.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訓練計畫
    資料來源:
    教育資源
    發布日期:
    2017-11-07
    容:
    官等及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訓練,以配合政府相關訓練機構之業務權責提列需求,並薦送人員參訓為原則。各項訓練之辦理應充分運用現有政府機關相關訓練機構提供之資源,並得採取與訓練或學術機構建立聯盟、與其他機關合作規劃、分享訓練資源等措施。二、公餘時間自行參加政府訓練機構辦理或委託辦理之各項語言訓練,成績優良並檢附結業證書及收據,本會人員予以補助訓練費用,所屬機關人員, 辦理訓練型態:□自行規劃辦理 □委託規劃辦理(受委託機構: ) 訓練時間: 年 月
  • 234.
    題: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方案
    資料來源:
    教育資源
    發布日期:
    2017-11-07
    容:
    應由各主管機關規劃或協調訓練機構分工發展相關數位課程,必要時得參照教育部建立之數位課程「核心能力課程部分,應由各主管機關及其訓練機構依其發展方向及定位,就各自專業領域規劃,以達到「另各訓練機構應就年度訓練班期規劃適當比例之混成式課程,並得配合學習支援服務體系及訓練成果評估系統之開發建置,內外各大專校院及企業作法,並依其專業特性及業務需求,協調訓練機構建立系統化培訓機制,定期辦理輔導研習活動,行政院以外機關(構)、各地方政府及國營事業機構得比照本方案推動辦理。
  • 235.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08-09
    容:
    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十一、其他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及附屬機構辦理工 務、建築管理、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主管人員。
  • 236.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113.6.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07-03
    容:
    當事人如有輔導或醫療需要,本署得協助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療機構。十六、申訴處理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 十五、當事人如有輔導或醫 療需要,本署得協助 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 療機構。 十五、當事人如有輔導或醫 療需要,本局得協助 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 療機構
  • 237.
    題:
    農村再生基金計畫研提及審核原則(停止適用106.1.6)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4-02-10
    容:
    (5)□其他補助計畫,請針對受補助單位(團體、機構)填列下表 1. (5)□其他補助計畫,請針對受補助單位(團體、機構)填列下表 1.
  • 238.
    題:
    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9-21
    容:
    為配合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建設,執行機關應先取得上開法人或機構之同意。田水利會或國營 事業管有之土 地,為配合辦理 農村再生相關公 共設施建設,執 行機關應先取得 上開法人或機構 之同意。 或機構之同意。 八、本處理原則所稱之財 產管理機關為興建農 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 之下列行政機關: (一) 本署暨所屬分 署:
  • 239.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政風督導小組設置要點(100.8.16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8-16
    容: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推動行政革新,建立廉能政府,並貫徹端正政風防制貪污工作,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三項,組成本局政風督導小組。
  • 240.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辦計畫研提及審查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9-02
    容:
    二、本原則之適用範圍包括本署及各分署委託大專校院、研究機構、團體或個人辦理之相關專業、技術服務及資訊等服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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