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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標題:
-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13
- 內容:
- (五) 申請者提供之相關資料,如同意參與本次徵選,不論入選 與否,則其為申請而提供之圖文、簡報、照片、影音及其 他資料(行使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 享有之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改作等),不 另通知該等著作人即申請者。如未涉及著作人格之誣衊, 該等著作人即申請者同意對農村水保署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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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05
- 內容:
- 註 4 :委任代理人申請者,請依行政程序法第 24 條規定提供委任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註5:本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請依下 列 事項 辦 理: (一) 應於六個月內,向能源主管機關依能源相關法令規定申請同意備案,未能於六個月內申請者,得敘明理由向原申請機關申請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屆期未申請同意備案,或未向原申請機關 申 請展 延 ,原 核定 機關得 廢 止其 許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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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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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管機關依本條例受 理申請登記、核發證明文件,應向申 請者收取審查費、登記費或證明文件 費;建造執照屬尚未開工且已撤銷或 原申請案件重新申請者,不在此 限。 五、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於同一直轄市、縣(市)內取得農業 用地並提出申請者為限,其申請面積 並不得超過原被徵收或讓售土地之面 積。十一條規定核發之農業用地 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以一份為原則,申 請者為同一申請案件要求核發多份證 明書時, 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區位申請 者,應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相關規定,並經環保主管機關審查同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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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二、領受人無法親自申請者,得委託國 內親友持我國駐外單位或行政院 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 團體驗證之授權書向發放機關申 請, (三)領受人移居國外或定 居香港、澳門,無法 親自申請者,得委託 國內親友持我國駐 外單位或行政院設 立或指定之機構或 委託之民間團體驗 證之授權書向發放 機關申請, 二、領受人無法親自申請者,得委託國 內親友持我國駐外單位或行政院設 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 驗證之授權書向發放機關申請,經 驗證無誤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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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HACCP) 等基礎訓練課程,輔導申請者取得驗證資格;及針對 採後處理之分級、諮詢及實作服務:有意進行農產品打樣之申請 者,依程序辦理申請及初步諮詢作業,經審查通過後 至各區農產加值打樣中心進行實地打樣作業, 針對申請者的需求,同步提供相關資訊與整合服務中 心介接,媒合加值打樣以外的其他產學研單位產品開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等等執行單位提出申請,彙整申請 者需求,送所屬地方政府辦理初審作業,完成後送農糧署 E、 申請作業:申請者應於前款規定期限內申請,始完成 申請作業。 F、 審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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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0% 區域別 *社區補助經費情形 身分別 *農再社區 供補助之原因,以有效彌平申請者因資訊不充足,而造成對於水土保持局的 誤解。建議相關 單位日後應針對資源分配的有效性及合理性做一完整的規劃,且對於無法獲 得經費補助者也應說明無法編列過多經費或無法提供補助之原因,以有效彌 平申請者因資訊不充足,而造成對於水土保持局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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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於同一直轄市、縣(市)內取得農業用地並 提出申請者為限,其申請陎積並不得超過原被徵收或讓售土地之陎積。他沒有辦法去限制,尌是法令現在去修改, 針對農舍興建申請者資格做限制,或我加強做一些確認他有從事農業行為 這件事,尌您來看沒有。 主持人 因為剛剛講的是要興建農舍的申請者有資格限定,可是因為有發生一個爲 況,有一些投機客,因為身分被限制不能蓋農舍,因為他 是行政法規比較容易改,所以他那邊尌他認定你的申請者必頇具備有農民 身分,農民身分尌是我剛剛講的那三種資格才能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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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而針對未申請者,則應加強查緝工作,除了利用人員巡視及現有的衛星空照圖 外,也可引進雲端科技與遙測監控技術,以即時、全面與準確性高的無人載具進行空 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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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標題:
- 「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修正為「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並修正第一點、第四點、第八點及第六點附件一、附件二、第九點附件三、附件四(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18
- 內容:
- 環境條件改善類採社區自辦方式且為農村再生社區組織代表申 請者,得不編列自籌款,於計畫執行期間應由社區召募無給職服務 人力辦理,並簽名造冊及檢附無給職服務人力服務照片成果,且計 畫相關社區組織幹部及會員均不得支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