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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27
- 內容:
- 應於六個 月內,向能源主管機關依能 源相關法令規定申請同意備 案,未能於六個月內申請者 ,依本辦法取得同意容許 使用之農業設施,依建築相 關法令規定須申請建築執照 者,應於六個月內向建築主 管機關提出申請, 依建築相關法令規定須 申請建築執照,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原核准之農業用地 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應於六個 月內,向能源主管機關依能 源相關法令規定申請同意備 案,未能於六個月內申請者 ,依本辦法取得同意容許 使用之農業設施,依建築相 關法令規定須申請建築執照 者,應於六個月內向建築主 管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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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20
- 內容:
- 二、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 三、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但屬前項但書第三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者,不在此限。 前項公開應利用電信網路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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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標題:
-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13
- 內容:
- 查明有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九條規定各款情事或違反 法令規定。 (二) 推動成效不佳或未依農村水保署核涉 及他人智慧財產權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計畫執行 相關成果,農村水保署基於非營利推廣之需, 對象:由本機關暨所屬機關自行利用或依法令規定提供予第三人。 3. 二、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 三、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 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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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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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05
- 內容:
- 二、本案 申 請之 綠 能設 施, 請依下 列 事項 辦 理: (一) 應於六個月內,向能源主管機關依能源相關法令規定申請同意備案,未能於六個月內申請者,得敘明理由向原申請機關申請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屆期未申請同意備案,或未向原申請機關 申 請展 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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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1-20
- 內容:
- 縣(市)政府開立收據作為原始憑證,至相關支用單據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主(會)計、審計等相關法令規定留存,本署得 視需要,不定期抽查支用單據保存情形,受補助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應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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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9
- 內容:
- 二、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 三、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但屬前項但書第三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者,不在此限。 前項公開應利用電信網路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 二、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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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1-21
- 內容:
- 計畫人員應註明其 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圖文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 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者,計畫人員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三、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應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 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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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標題:
- 年度補助案公告資訊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4-11-04
- 內容:
- 二、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 三、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但屬前項但書第三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者,不在此限。 前項公開應利用電信網路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 (請填寫法令名稱及條次) □第2款: 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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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資料來源:
- 山坡地管理類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一)依本法第12條第3項規定,本條第1項各款行為申請案依區域計畫相關法令規定,應先報請各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