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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標題:
-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五) 場內現有設施現況,併附合法使用證明文件或相關經營證照。但無現有設施者,免附。三、各項設施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休閒農場範圍內有公有土地者,於核發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後,應持續取得公有土地之合法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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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八條之一規定,核發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證明文件者。二、農業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十條規定,分別核發本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一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五、農業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核發設置休閒農場之許可者。四、申請核發本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一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依下列規定計收:(一) 土地為單獨所有或公同共有者,依申請之土地筆數計收,第一筆收取新臺幣五百元;每增加一筆加收新臺幣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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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六、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但申請承受依法拍賣耕地,無法取得者,免予檢附。六、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但申請承受依法拍賣耕地,無法取得者,免予檢附。六、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但申請承受依法拍賣耕地,無法取得者,免予檢附。五、申請承受依法拍賣耕地,無法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應敘明承受該耕地後適法使用之方式。五、申請承受依法拍賣耕地,無法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應敘明承受該耕地後適法使用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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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一、依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申請第7條 依本辦法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資料,符合第六條第六款之共有人申請核發其應有部分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時,除依前條規定辦理外,並應檢附下列文件之一:及本辦法第四條或第六條規定者,受理機關應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依第十一條規定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以一份為原則,申請者為同一申請案件要求核發多份證明書時,其超過部分應另收取證明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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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標題:
-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機關應協助專案輔導休閒農場依經營計畫書內容完成設置,取得合法使用證明文件,並取得全場許可登記證。農場內各項設施之合法使用文件(包括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拆除執照、容許使用證明文件)。 主管機關應協助專案輔導休閒農場依經營計畫書內容完成 設置 , 取得合法使用證明文件 , 並取得全場許可登記證。農場內各項設施之合法使用文件(包括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拆除執照、容許使用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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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標題:
- 112年農村好店輔導計畫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10-13
- 內容:
- 營業場域合法性 合法建物使用證明。 經營內容 與農村具關聯性,或能提供農產銷售管道。 營業場域合法性 合法建物使用證明。 經營內容 與農村具關聯性,或能提供農產銷售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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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2
- 內容:
- 區)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前項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證明之申請書及勘查表 如附件七及附件本申請書僅供作為後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之證明文件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本申請書僅供作為後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之證明文件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一、鎮、市、區)公所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 業使用證明書。 前項農村再生 相關公共設施證明 之申請書及勘查表 十五、鎮、市、區)公所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 業使用證明書。 前項農村再生 相關公共設施證明 之申請書及勘查表 如附件七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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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17
- 內容:
- 土地使用證明文件: (1)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2)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書、租賃契約(承領土地證明)影本或其他足茲證明具有合法使用之文件。土地使用證明文件,土地為申請人所有,免附;土地為申請人承租(領),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書、 租賃契約(承領土地證明)影本或其他足茲證明具有合法使用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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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5-12
- 內容:
- 土地使用證明文件: (1) 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土地使用證明文件,土地為申請人所有,免附;土地為申請人承租(領),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書、土地使用證明文件,土地為申請人所有,免附;土地為申請人承租(領),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書、土地使用證明文件,土地為申請人所有,免附;土地為申請人承租(領),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書、向本局所屬 分局(以下簡稱受理 一、考量土地使用證明文 件,係指申請人合法使 用所申請土地之證明文 件,倘申請人為共有土 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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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標題:
- 112年農村好店輔導計畫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2-08
- 內容:
- 營業場域合法性 合法建物使用證明。 經營內容 與農村具關聯性,或能提供農產銷售管道。 營業場域合法性 合法建物使用證明。 經營內容 與農村具關聯性,或能提供農產銷售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