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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2
- 內容:
- 現勘人員 單位 簽名欄 現勘意見 (如無意見則免填具) 承辦人: 科長: 秘書: 副分署長: 分署長: 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認定勘查表 受理機關:則免填具) 現勘人員 單位 簽名欄 現勘意見 (如無意見則免填具) 第十六點附件九 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資料卡修正規定 一、 設施名稱: (計畫編號: ) 二、不得依據本表之程序辦理,應依審計 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加予切實調查,並檢具處理意見轉請該管審計機關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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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9
- 內容:
- 得邀請有關機關 (構)、團體或個人列席說明或提供專業意見。 六、 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及幹事二人,負責行政事務,由本 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人員派兼之。得邀請有 關機關(構)、團體或個 人列席說明或提供專業 意見。 五、本小組召開會議審議及 辦理現勘時,得邀請有 關機關(構)、團體或個 人列席說明或提供專業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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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9-19
- 內容:
- 得邀請有關機關(構)、團體或個人列席說明或提供專業意見。六、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及幹事二人,負責行政事務,由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人員派兼之。本小組召開會議審議及 辦理現勘時,得邀請有 關機關(構)、團體或個 人列席說明或提供專業 意見。本小組召開會議審議及 辦理現勘時,得邀請有 關機關(構)、團體或個 人列席說明或提供專業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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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5
- 內容:
- 必要時 得辦理現場會勘,如有修正意見,由本部農 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彙整後,退請管理機關 (二)複審:管理機關依初審意見修正後,製作長期水土 保持計畫三十份,送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 持署提報本部特定水土保以下 簡稱審議小組)會議,針對初審意見辦理情形 及計畫工作項目、工作權責劃分、經費編列 情形等進行審議,含配置工程構造物之安定分析、水理計算、審查意 見彙整表、會勘紀錄表如附表三) (十三)所在地區分署 規劃單位 工程座標 X Y 勘查意見 工程用地:( ) 沒有問題,( ) 再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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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專業原則,給予當事人充分 陳述意見及答辯之機會。但當事人或證人有權力不對等之情形,被申請迴避之調查人員,對於該申請得提出意見書。被申請迴避 之調查人員在就該申請事件為准駁前,應停止調查工作。公 正、專業原則,給 予當事人充分陳述 意見及答辯之機 會。但當事人或證 人有權力不對等之 情形,公 正、專業原則,給 予當事人充分陳述 意見及答辯之機 會。但當事人或證 人有權力不對等之 情形,被申請迴避之 調查人員,對於該申請 得提出意見書。被申請 迴避之調查人員在就該 申請事件為准駁前,應 停止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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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本小組委員二至五人以 書面或其他方式提供諮 詢意見。 七、本小組未召開會議時,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委託 本小組委員二至五人以 書面或其他方式提供諮 詢意見。 修正機關簡稱,理由同修正 名稱說明。執行秘書 及幹事均為無給職,但 外聘委員出席會議或受 託提供諮詢意見,及受 邀列席會議之學者、專 家,得依規定支給出席 費、審查費及交通費。執行秘書 及幹事均為無給職,但 外聘委員出席會議或受 託提供諮詢意見,及受 邀列席會議之學者、專 家,得依規定支給出席 費、審查費及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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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公開閱覽至少七 日以上,並載明 異議意見之提出 二、社區公約之擬訂及公 開閱覽程序:社區公約草案應 公開閱覽至少七 日以上,並載明 異議意見之提出 增訂第二項,使流程圖與 本文銜接。 方式及期限;異 議意見之提出應 以書面為之(異 議聲明意見書面 格式如附件 三)。 社區公約相關作 業程序,如流程圖 (附件四)所示。 方式及期限;異 議意見之提出應 以書面為之(異 議聲明意見書面 格式如附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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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本 署 原則審查同意後,由分 署 依審查意見修正及編製預算書報本 署 核定。第一、二類工程:本 局 原則審查同意後,由分 局 依審查意見修正及編製預算書報本 局 核定。 工程之終止、解除契約,應檢具事實理由、擬具意見及相關文件送本 署 核准。 工程之終止、解除契約,應檢具事實理由、擬具意見及相關文件送本 局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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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3-09-07
- 內容:
- 法務部蔡政務次長碧仲於致詞時表示,發起「透明晶質獎」評獎機制,緣於「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及我國兩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希望透過評獎機制,激勵公部門能主動檢視強化防貪預警與導入廉能創新作為,並透過參獎過程,凝聚首長與同仁之廉能意識,發掘機關廉政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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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9-05
- 內容:
- 受補助單位應協助各項推廣事宜,並配合派員參與本署相 關工作或協調會議、成果展示、發表或研討會及計畫執行 訪視作業等,並遵守相關會議決議及審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