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35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81
依照
排序
  • 121.
    題:
    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1-31
    容:
    由農村水保署訂定年度查定計畫,或由該署配合公有地管理機關辦理。2.個案申請查定之執行:(2)公有地由土地管理機關檢附申請函,向農村水保署申請。(3)農村水保署受理申請後,格式七)掛號郵寄,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管理機關。(二)鄉(鎮、市、區)公所:將縣(市)政府發交之公告文張貼於公所公告欄及土地所在地村(得以一張併列通知,公有山坡地列冊通知土地管理機關。4.查定結果公告期滿,縣(市)政府應將查定公告清冊一份函送個案申請或辦理中之年度專案者,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管理機關得向農村水保署申請更正查定,並以一次為限。
  • 122.
    題:
    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標示牌統一規定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2-11
    容:
    水土保持計畫 水土保持義務人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監督管理機關 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 日期及文號 開工日期及 預定完工日期 自民國○○年○○月○○日至○○年○○月籌備會議及水土保持法執行相關問題議程資料 ○○○○○○○水土保持計畫 水土保持義務人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監督管理機關 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 日期及文號 開工日期及 預定完工日期 自民國○○年○○月○○日至○○年○○月○○日 監造技師 電話
  • 123.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9-09
    容:
    借用公有非公用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者,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續,川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先行使用,並於三十日內報當地河川管理機關補辦申請許可。以下簡稱跨河建造物機關)應將重建初步構想書送當地河川管理機關,其內容應包括重建工程所在位置、橋梁長度、最小跨距、當地河川管理機關收到前項之重建初步構想書時,應於二十日內邀集跨河建造物機關及工程鄰近之許可使用機關(河川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等規定,向當地河川管理機關申請相關施工許可。第七條 各級政府為防止危害公共安全緊急需要,
  • 124.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7-30
    容:
    借用公有非公用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者,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續,得依河川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並得優先納入河川管理機關採售分離專案申購辦理。借用公有非公用 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 者,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 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 續,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 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 者,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 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 續,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依河川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並得 優先納入河川管理機關採 售分離專案申購辦理。
  • 125.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16
    容:
       遇有地形變動或重大災害時,各土地管理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適時檢討修正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基本資料, 第六條 遇有地形變動或重大災 害時,各土地管理機關、直轄 市或縣(市)政府應適時檢討 修正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 潛勢基本資料,並送本會審查。 第六條 遇有地形變動或重大災 害時,各土地管理機關、直轄 市或縣(市)政府應適時檢討 修正土石流災害潛勢基本資 料,並送本會審查。
  • 126.
    題:
    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含本辦法所需書、表、文件之格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4-08-31
    容:
    勾”否”者,應會同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審核。 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條 五、申請開發基地無座落於特定水土保持區? 勾”否”者,是否徵得該水庫管理機關或經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構)之同意? 勾 ” 否 ” 者,應會同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審核。 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條 五、 申請開發基地無座落於特定水土保持區? 勾 ” 否 ” 者, 是否徵得該水庫管理機關或經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構)之同意? (二)勾”否”者,應會同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審核。 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條 五、申請開發基地無座落於特定水土保持區?
  • 127.
    題:
    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審核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3-07-31
    容:
    二、特定水土保持區管理機關(以下簡稱管理機關)依本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二十條規定擬定之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及其通盤檢討,應依本部訂定之格式(三、管理機關應製作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八份,逕送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審核,其程序如下:(一)初審:由本部組成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初審小組(由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彙整後,退請管理機關修正說明。(二)複審:管理機關依初審意見修正後,製作長期水土保持計畫三十份,送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提報本部特定水土保持區審議小組(
  • 128.
    題:
    山坡地開發基金貸款實施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2-02-15
    容:
    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農村水保署)為管理機關,依據有關年度預定辦理貸款地區、九、農宅輔建貸款:管理機關輔導有案之農宅。十、貸款利率:由管理機關報本基金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十一、貸款期限:(一)公共設施貸款:最長十年。十五、貸款之執行程序:(一)管理機關應將年度預定辦理地區、種類、項目、金額資料,函知執行機關及經辦貸款銀行。 管理機關並撥付一定數額週轉金,供經辦貸款銀行週轉運用。(二)執行機關受理借款戶之申請後,應於五日內完成個案審查,並將核定之申請書,
  • 129.
    題:
    山坡地超限利用種植檳榔土地輔導實施造林計畫(91.1.28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0-10-23
    容:
    得依本計畫輔導造林,非法占用國公有土地種植檳榔者,除由縣(市)政府依法處罰外,應由土地管理機關收回土地,實施造林。政府依各該府所訂定山坡地違規查報與取締要點之權責單位(詳如附錄一),以雙掛號或公示送達方式,逐筆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合法使用人或土地管理機關限期改正完成造林,並列冊抄送該府輔導造林單位輔導造林。
  • 130.
    題:
    農業部治山防災工程養護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0-01-13
    容:
    六、負責養護管理機關(構),應於每年五月至十一月防汛時期加強派員巡查治山防災工程。除依有關法律處罰外,視其情節由負責養護管理機關(構)依法移送法辦:(一)毀損、竊盜或擅移工程、設備。該管治理機關 (構)負責養護 六、負責養護管理機關 (構),應於每年五月至 十一月防汛時期加強 派員巡查治山防災工 六、負責養護管理機關,應 於每年五至十一月防 汛時期經常派員巡查 前述之治山防災工程。 負責養護管理機關,依第五 點規定,尚包含機構在內, 爰予增列。另酌修文字。
13 / 14 頁 , 共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