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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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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函頒休閒農場休閒農業設施設置屋頂型綠能設施容許使用申請應備文件及審查流程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05
    容:
    原住民保留地範圍內,應加會原住民保留地管理機關;位於農田水利署灌溉區域,應加會當地農田水利主管機關;申請土地如屬國家公園範圍者,應請國家公園管理機關表示意見。
  • 2.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其位於國家公園地區者,應另會商該 管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審視其符合國家 公園計畫之發展原則,土保持義務人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 請主管機關會同國家公園管理機關核 定,並由主管機關會同國家公園管理 機關監督水土保持義務人實施及維 護。 第十四條之一 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規 定審核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規劃依國家公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 內按各分區別及使用性質,經國 家公園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 定合於前三款規定之土地。第一項農業用地如位於國家公園 範圍內,應另檢附國家公園管理機關 出具符合第二條第五款規定之證明文 件。
  • 3.
    題:
    修正「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7-09
    容:
    國家公園法劃定 為國家公園區內按 各種分區別及使用 性質,經國家公園 管理機關會同有關 機關認定作為農業 用地使用之土地,依國家公園法劃定 為國家公園區內按 各種分區別及使用 性質,經國家公園 管理機關會同有關 機關認定作為農業 用地使用之土地,依國家公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內按各種分區別及使用性質,經國家公園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定作為農業用地使用之土地,依國家公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內按各種分區別及使用性質,經國家公園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定作為農業用地使用之土地,並依國家公園計畫管制之。
  • 4.
    題:
    完成0403花蓮地震後新生崩塌判釋及公開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4-04-30
    容:
    自4月6日起將最新判釋成果公開於BigGIS平台,並於4月17日及25日分別將階段判釋、全部判釋成果發文通知中央(含鐵公路、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及地方政府,作為防災相關工作參考。
  • 5.
    題:
    修正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所定水土保持計畫格式(含水土保持規劃書)等十三種格式,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3-01
    容:
    勾”否”者,應會同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審核。 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條 五、申請開發基地無座落於特定水土保持區? 勾 ” 否 ” 者,應會同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審核。 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條 五、 申請開發基地無座落於特定水土保持區? (二)勾”否”者,應會同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審核。 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條 五、申請開發基地無座落於特定水土保持區? (二)勾 ” 否 ” 者,應會同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審核。 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條 五、 申請開發基地無座落於特定水土保持區?
  • 6.
    題: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內按各種分區別及使用性質,經國家公園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定作為農業用地使用之土地,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內按各種分區別及使用性質,經國家公園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定作為農業用地使用之土地,為國家公園區內按 各種分區別及使用 性質,經國家公園 管理機關會同有關 機關認定作為農業 用地使用之土為國家公園區內按 各種分區別及使用 性質,經國家公園 管理機關會同有關 機關認定作為農業 用地使用之土地,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內按各種分區別及使用性質,經國家公園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定作為農業用地使用之土地,
  • 7.
    題: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位於農田水利管理處灌溉區域,應請當地農田水利管理處表示意見;申請土地如屬國家公園範圍者,應請國家公園管理機關表示意見。應加會原住民保留地管理機關;位於農田水利管理處灌溉區域,應請當地農田水利管理處表示意見;申請土地如屬國家公園範圍 者,應請國家公園管理機關表示意見。
  • 8.
    題: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三、國家公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內按各種分區別及使用性質,經國家公園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定作為農業用地使用之土地。
  • 9.
    題: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依國家公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內按各分區別及使用性質,經國家公園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定合於前三款規定之土地。第一項農業用地如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應另檢附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出具符合第二條第五款規定之證明文件。 (五)申請土地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者,應另檢附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出具之符合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五款之證明文件。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 內按各分區別及使用性質,經國 家公園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 定合於前三款規定之土第一項農業用地如位於國家公園 範圍內,應另檢附國家公園管理機關 出具符合第二條第五款規定之證明文土保持義務人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 請主管機關會同國家公園管理機關核 定,並由主管機關會同國家公園管理 機關監督水土保持義務人實施及維 護。 第十四條之一 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規 定審核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規劃 其位於國家公園地區者,應另會商該 管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審視其符合國家 公園計畫之發展原則,始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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