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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21-10-12
- 內容:
- 本會及所屬一級機關就所屬公務人員之訓練,經評估成本效益或內容屬性,認有適合發展數位課程者,得自行規劃製作、委外製作或協調相關公務訓練機構協助規劃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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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21-10-12
- 內容:
- 一般管理、升官等及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訓練,以配合政府相關訓練機構之業務權責提列需求,並薦送人員參訓為原則。六、各項訓練之辦理應充分運用現有政府機關相關訓練機構提供之資源,並得採取與訓練或學術機構建立聯盟、與其他機關合作規劃、分享訓練資源等措施。二、公餘時間自行參加政府訓練機構辦理或委託辦理之各項語言訓練,成績優良並檢附結業證書及收據,本會人員予以補助訓練費用,所屬機關人員,得由各機關視經費狀況酌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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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21-10-12
- 內容:
- 通識教育等共通性課程,應由各主管機關規劃或協調訓練機構分工發展相關數位課程,必要時得參照教育部建立之數核心能力課程部分,應由各主管機關及其訓練機構依其發展方向及定位,就各自專業領域規劃,另各訓練機構應就年度訓練班期規劃適當比例之混成式課程,並得配合學習支援服務體系及訓練成果評估系統之開發建置,內外各大專校院及企業作法,並依其專業特性及業務需求,協調訓練機構建立系統化培訓機制,定期辦理輔導研習活動,行政院人事局 行政院人事局、 各主管機關及其 訓練機構 行政院研考會、 行政院主計處 行政院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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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7-11-07
- 內容:
- 本會及所屬一級機關就所屬公務人員之訓練,經評估成本效益或內容屬性,認有適合發展數位課程者,得自行規劃製作、委外製作或協調相關公務訓練機構協助規劃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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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7-11-07
- 內容:
- 一般管理、升官等及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訓練,以配合政府相關訓練機構之業務權責提列需求,並薦送人員參訓為原則。六、各項訓練之辦理應充分運用現有政府機關相關訓練機構提供之資源,並得採取與訓練或學術機構建立聯盟、與其他機關合作規劃、分享訓練資源等措施。二、公餘時間自行參加政府訓練機構辦理或委託辦理之各項語言訓練,成績優良並檢附結業證書及收據,本會人員予以補助訓練費用,所屬機關人員,得由各機關視經費狀況酌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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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7-11-07
- 內容:
- 通識教育等共通性課程,應由各主管機關規劃或協調訓練機構分工發展相關數位課程,必要時得參照教育部建立之數核心能力課程部分,應由各主管機關及其訓練機構依其發展方向及定位,就各自專業領域規劃,另各訓練機構應就年度訓練班期規劃適當比例之混成式課程,並得配合學習支援服務體系及訓練成果評估系統之開發建置,內外各大專校院及企業作法,並依其專業特性及業務需求,協調訓練機構建立系統化培訓機制,定期辦理輔導研習活動,行政院人事局 行政院人事局、各主管機關及其訓練機構 行政院研考會、行政院主計處 行政院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