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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8
- 內容:
- 除有不可抗力因素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倘於5年內 申請停業、歇業或退班,將繳回新班設立補助之開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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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13
- 內容:
- 本機關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 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 侵害者,本機關將於查明後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 方法,本機關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機關將於查明後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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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8-27
- 內容:
- 如有不 可抗力之特殊原因,本署得調整簡報形式,若仍無法到場或線上簡報,請於複審前三個 工作天報請本署同意後,得以影片方式進行報告。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特殊因素,無法按 原定進度或執行期程完成者,致有變更必要者,應於事前向本署申請變更計畫內容, 經本署核定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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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7-09
- 內容:
- 且經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屬不 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於 期限內完成籌設者,得 申請第三次展延。因政府公共建設需 求,且經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審核認定 屬不可抗力因素, 致無法於期限內完 成籌設者,得申請 第三次展延。但因政府公共建設需求,且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屬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籌設者,得申請第三次展延 。 因政府公共建設需求,且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屬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籌設者,得申請第三次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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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若受補助人欲轉讓、終止本契約予他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應事先通知締約之補助機關,由該分署研議契約轉讓事 第 七 條 不可抗力致土地不堪用 乙方土地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減損,但未 達喪失第二條所定之使用目的者,不影響本契約效力,且應由乙 方負責韌性坡地環境之修繕。 乙方土地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毀損或滅失, 致無法達到第二條所定之使用目的者,經甲方查驗屬實後,契約存續期間,若乙方欲轉讓本契約予他人,除因不可抗力 外,應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研議契約承受事宜或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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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標題: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主管各項工程工期核算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主管各項工程工期核算要點」並修正第一點、第三點及第九點附表一、附表二(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生效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3
- 內容:
- (十七) 廠商自備之外購器材,經按工程進度 需要辦妥訂購及進口手續,但因國外 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如期運達,影 響全部或部分工程之施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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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5-12
- 內容:
-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土地,倘因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補助項目毀壞或功能受損而需重新施作者,申請人未於核准期限內施作完成者;但因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經受理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未符合前項第一款至 第三款規定之土地,倘因 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 素,導致補助項目毀壞或 功能受損而需重新施作 三、另考量個案倘有天然災 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 致補助項目毀壞或功能 受損而須重新申請施作 者,於核准期限內施 作完成者;但因 天然災害或不可 抗力因素,經受 理機關同意者, 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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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1-12
- 內容:
- (三)社區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 或不可歸責於社區之情事, 開課人數得由本局另定之。 (三)國家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 之情事,開課人數得由本局 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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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2-02
- 內容:
- 若未於前項規定時限通知者,除不可抗力災害及其 他緊急事項外,所繳納之費用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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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2-08-12
- 內容:
- 在暑假來臨時,不妨多走出戶外,除增加自身抵抗力,也來臺中市民廣場參加「碳碳+O 守護環境 水保攜手IN臺中」活動,一起與家人共同度過豐富及別具意義的週末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