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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4
- 內容:
- 使用分區及使用地性質)是否得設置 □是 □否 依土地權狀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性質,對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 「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表」允許設置情形,下列摘錄現行 容許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之土地類型,是否得設置 □ 是 □ 否 依土地權狀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性質,對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表」允許設置情形,下列摘錄現行容許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之土地類型,惟仍須向設施物專責管理機關及所屬直轄市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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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27
- 內容:
- 非都市土地林業用地 及依非都市土地使 用管制規則第七條 規定適用林業用地 管制之土地。 二、非都市土地依非都市 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規定容許作林業使 用,且已營造森林之 土地。 一、非都市土地林業用地 及依非都市土地使 用管制規則第七條 規定適用林業用地 管制之土地。 二、非都市土地依非都市 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規定容許作林業使 用,且已營造森林之 土地。 一、非都市土地林業用地 及依非都市土地使 用管制規則第七條 規定適用林業用地 管制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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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20
- 內容:
- 計畫內容涉及土地使用部分,需依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辦理;另本計畫申請內容不得與其他計畫有重複補助情形,特色營造為原則,施作前應先確認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並辦妥容許興建該等休閒農業設施等合法作業程序,倘非屬休閒農業設施,需再補充說明並確認其無違反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 註2:涉個別業者體驗服務據點者,應符合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規定(檢具證明文件),至多補助每案20萬,且不得逾本項工作經費1/2。導管理辦法及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或其他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辦理, 申請容許或其他合法使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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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9
- 內容:
- 計畫內容涉及土地使用部分,需依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辦理;另本計畫申請內容不得與其他計畫有重複補助情形,特色營造為原則,施作前應先確認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並辦妥容許興建該等休閒農業設施等合法作業程序,倘非屬休閒農業設施,需再補充說明並確認其無違反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 註2:涉個別業者體驗服務據點者,應符合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規定(檢具證明文件),至多補助每案20萬,且不得逾本項工作經費1/2。導管理辦法及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或其他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辦理, 申請容許或其他合法使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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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8
- 內容:
- 四、 營業場所:需符合土地使用管制、建築法等相關規定,且至少 可連續使用5年。 經營田媽媽之位址、建築標的均符合土地使用管制、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若 經查實不符合前述法規,同意取消田媽媽品牌經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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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1-02
- 內容:
- 請確實評估其合法性、必要性、 安全 性與使用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施作前應先確認符合土地使用管 制規定,並辦妥容許興建該等休閒農業設施等相關合法作業程序。倘非屬休閒農業設施,需再補充說明並確認其無違反土 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 ※表格不足可自行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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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09
- 內容:
- (二)計畫內容涉及土地使用部分,需依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辦理;另 倘本計畫申請內容不得與其他計畫有重複補助情形,亦不得與 其他計畫經費互為配合款,如經查有該等情事,將繳回補助經 費。使用同意書取得狀況(格式請參考 附件3,另檢附切結書如附件4)及後續維護管理單位,施作前應 先確認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並辦妥容許興建該等休閒農業 設施等合法作業程序,及完備合作意向書等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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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8-27
- 內容:
- 函釋及監督管理、檢查及監造重點與案例等,並藉由座談會相互討論及經驗交流;3場次亦配合國土計畫法將於明年上路,就農業發展地區劃設及土地使用管制措施進行農業政策宣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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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8-27
- 內容:
- 函釋及監督管理、檢查及監造重點與案例等,並藉由座談會相互討論及經驗交流;3場次亦配合國土計畫法將於明年上路,就農業發展地區劃設及土地使用管制措施進行農業政策宣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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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6-14
- 內容:
- 註2:農村社區企業因土地使用管制之限制未能將企業 所在地登記於農村社區內,或另與農村社區產業經 營者具緊密合作契約關係,得於申請計畫中說明, 經本署核准者,